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央視網 > 新聞頻道 > 中國新聞

"房姐"被封房産或另案處理 仍可享受銀行分紅

發佈時間:2013年10月01日 08: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今日早報 |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

  法學專家:

  “房姐”被封房産應另案處理

  “房姐”龔愛愛9月29日因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當事人龔愛愛當庭未表示是否上訴。

  案件一審已結束,但“房姐案”疑雲未消,此案曾因“罪不涉房”而引起不小爭議。

  從2005年至2012年,龔愛愛先後在北京購房44套,涉及商鋪、寫字樓、公寓、住宅等,購房合同總價3.9億余元,其中按揭貸款1.59億元。此前據警方透露,“房姐”部分房産已經被查封,而這些房産怎麼處理成了媒體和社會關注的焦點。

  龔愛愛緣何罪不涉房?鉅額購房款是怎麼來的?此前被警方查封的房産怎麼處置?還會不會歸於其真實身份之下?為此記者採訪案件承辦人和專家答疑解惑。

  焦點一

  審判緣何“罪不涉房”

  庭審中檢方稱,龔愛愛曾將多套房産轉至其不同身份之下。

  包括2009年,龔愛愛使用名為“龔仙霞”的居民身份證,辦理了神木縣神木鎮東興南路西亞華佳苑一套房産的初始登記。

  2012年,龔愛愛將其位於神木縣神木鎮濱河南路東側的一處房産以産權證丟失的原因補辦在“龔仙霞”名下。

  2012年12月,龔愛愛將其位於神木縣濱河路南段東側的一處房産的産權證辦理在另一個“龔愛愛”身份證名下。

  釋疑 未發現其餘犯罪線索

  在庭審中,辯方曾稱,陜西省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係民營企業,龔愛愛既非國家工作人員,也非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人員。對於這一意見,法庭予以採納。

  負責調查此案的專案組表示,經過對龔愛愛購房及資金來源的調查了解,未發現起訴罪名以外的犯罪線索。在偵查期間,未接到關於龔愛愛經濟犯罪的線索。

  焦點二

  “房姐”購房資金來源

  從2005年至2012年,龔愛愛先後在北京購房44套,購房合同總價3.9億余元,社會輿論關注的焦點問題除“一人多戶”之外,還有“多房”及購房資金的來源問題。

  釋疑 購房款來源不屬非法

  針對龔愛愛在北京購房的資金來源問題,龔愛愛的辯護人稱,龔愛愛自2003年起,一直參與煤炭等經營活動,幾年間其在北京陸續購房的資金,主要來源於煤炭經營及工資收入,還有一部分是幾個朋友的借款,購房首付款也是分幾年才付清的。

  靖邊縣委宣傳部介紹,神木縣公安局在偵查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件中,走訪了銀行、房地産公司、龔愛愛所在單位、親屬、生意合夥人。

  當地警方稱,截至目前,未發現本案前述起訴罪名以外的犯罪線索,也未接到關於龔愛愛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以及合同詐騙的舉報。

  焦點三

  龔愛愛仍可享受分紅

  此前有媒體報道,龔愛愛仍為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股東,持股比例超11%,傳聞龔愛愛及部分高管股東持股年分紅達上千萬。

  釋疑 拿分紅屬商業活動

  榆林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員表示,龔愛愛入股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應該是事實。但只要沒認定是非法資産,享受股份分紅就屬正常商業活動。

  負責調查此案的專案組辦案人員稱,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是區域性股份制金融機構,屬於沒有集體和國家資金入股的企業法人,龔愛愛的身份情況是該單位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工,非國家公務人員。

  對備受關注的財産問題,龔愛愛的辯護律師在近日給媒體的公開信中稱,本案中,龔愛愛並非國家工作人員或是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特殊人員,其財産只要沒有證據證明係非法獲得,就應認為是其合法所得,直到出現相反證據為止。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授洪道德説,購房資金屬於私人財産,如果沒有證據顯示資金來源非法,任何人都無權過問別人的財産,這涉及公民的隱私權範疇。只要購房款目前沒有查到涉及犯罪行為,龔愛愛在北京買多少套房子本身對案情影響並不重要。

  中國社科院法學教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原副院長陳春龍對記者表示,因為檢察院是以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公訴,因此該案不涉及房産不難理解,但因龔愛愛的部分房産已被查封,到最後應當以另案處理。 據法制晚報

channelId 1 1 1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