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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被執行逮捕半年之後,龔愛愛首次以被告人身份出現在公眾視野。本報記者 孫海華攝
兩個名字、四個戶口,在北京、西安、神木等地坐擁多處房産,價值不菲……今年年初,因媒體曝光而東窗事發的神木“房姐”龔愛愛一案備受各界關注。半年後的今天,其“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在陜西省靖邊縣人民法院異地開庭審理。同期審理的,還有與之相關的被告人王紅霞、賀亞玲和張和平、張志華玩忽職守,被告人張新堂偽造國家機關證件三案。四案代理人均作無罪辯護。
曾經身為陜西省神木縣農村商業銀行副行長、榆林市人大代表的龔愛愛,多個假身份從何而來?其多處房産又是如何取得?這些疑問都是公眾針對本次庭審的關注焦點。但在今天的庭審中,多套房産的問題並未涉及。龔愛愛面對法庭,始終堅稱“無罪”,稱自己的北京戶口是買房時所帶,她所辦的戶口都是真實的,也沒有用來做過違法的事情。
4個身份由何而來
今天清晨,靖邊縣氣溫只有10攝氏度左右,但開庭前1個小時,已有大批群眾和媒體記者聚集在法院門外。刑事審判大廳內,能夠容納百餘人的旁聽席更是座無虛席,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各界群眾及被告人家屬共120人,全國28家媒體的記者參加了庭審。
上午8時30分,庭審準時開始,49歲的龔愛愛被法警押進法庭。這是龔愛愛今年3月8日被執行逮捕之後首次公開露面,她身著黑色上衣、牛仔褲步入被告席,神情漠然。
今年1月,龔愛愛被網友冠名“房姐”,引起社會極大關注。神木縣公安局1月27日以其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立案。2月4日,龔愛愛被神木警方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內異地看押,3月8日執行逮捕。
今天的庭審中,靖邊縣人民檢察院作為公訴方指控稱:龔愛愛在出生地陜西省神木縣解家堡鄉登記為常駐人口,在當地辦理了居民身份證。
2005年,龔愛愛在北京市購房時,認識了售樓人員張恪(北京另案處理),張恪稱,購房可帶北京戶口。龔愛愛即給了張恪30萬元人民幣,為本人及其女兒購買了北京戶口。
2007年,龔愛愛委託神木縣公安局政委何生發(此人已因病死亡——記者注),為其辦理了名為“龔仙霞”的戶籍。
2008年,龔愛愛又委託何生發給她辦理了一個名為“龔愛愛”的戶籍,並拿到了與原身份證號碼不同的“龔愛愛”的居民身份證。該戶籍已于2012年1月6日被神木縣公安局發現重戶後登出。
龔愛愛曾將多套房産轉到她的不同身份之下。2009年,龔愛愛使用名為“龔仙霞”的居民身份證,辦理了神木縣神木鎮東興南路西亞華佳苑一套房産的初始登記;2011年,龔愛愛使用該身份證在神木縣工商局註冊為神木縣艾麗莎購物有限公司和神木縣正和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的股東;2012年,龔愛愛將其位於神木縣神木鎮濱河南路東側的一處房産以房産證丟失為由,補辦在“龔仙霞”的名下;同年12月,龔愛愛將其位於神木縣神木鎮濱河南段東側的一處房産的産權證,辦理在另一個“龔仙霞”身份證名下。
據此,公訴方認為,龔愛愛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戶籍,為購房買賣兩個戶籍,還委託他人為自己辦理了另外兩個戶籍,而且用新辦的戶籍從事民事活動,妨礙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經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我沒有偽造、買賣戶口”
在龔愛愛曾擁有的4個戶口中,一個為北京戶籍,另外3個為陜西省神木縣(其中有兩個假戶口是從山西遷入)。3個假戶口已分別被陜西、北京登出。此前,經北京、山西、陜西三省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涉嫌為龔愛愛違法辦理戶口的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天上午的法庭調查中,圍繞龔愛愛的犯罪事實、量刑兩個階段,公訴方進行了數組證據舉證。龔愛愛及其辯護律師——北京市康達(西安)律師事務所律師廉高波、馬戎多次進行了辯護髮言。
辯護律師強調,龔愛愛並非國家工作人員或是以國家工作人員論的特殊人員,其財産只要沒有證據證明係非法所得,就應認為是其合法所得,直到出現相反證據為止。辯護律師説,公安機關對龔愛愛是否涉嫌犯罪進行了偵查,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證據能夠證明或反映龔愛愛購置房産的資金來源違法。
公訴人稱,張恪是北京一售樓人員,據其證言,龔愛愛曾向其詢問,在北京買房子是否可以辦理北京戶口。後來,張恪認識了自稱可以花錢辦北京戶口的趙某,龔愛愛説,要給自己和女兒以及好友韓虎威的妻子和兒子辦理。趙某表示,“一個戶口15萬元,四個戶口共計60萬元。”龔愛愛表示能接受,於是將60萬元支付給張恪,並把相關身份信息發給他。後來,趙某把辦好的戶口本交給了張恪,張恪又交給了龔愛愛。另據韓虎威證言,他後來將龔愛愛墊付的30萬元還給了龔。庭審中,龔愛愛表示她並不認識張恪,張恪所述之事也不存在。
庭審中,針對公訴方對自己的指控和舉證,龔愛愛陳述説:“我沒有偽造、買賣戶口,也沒有拿這個假戶口從事任何犯罪。”“我壓根兒就不知道持有雙重戶口是犯法,雙重戶口是社會上公開賣的。”她説,北京戶口是在北京買房時帶的戶口。她表示,自己的行為並不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
其辯護人廉高波稱,龔愛愛沒有偽造行為,其得到的戶口都是由公安機關辦理的戶籍,也沒用此戶口從事違法活動。辯護人再三堅持,公訴方指控龔愛愛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現有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龔愛愛有買賣行為,也不足以證明其實施了偽造行為。
辯護律師説,沒有證據證明龔愛愛何時以何種方式支付了60萬元,也沒有證據證明龔愛愛墊付了韓虎威的30萬元買戶口費。客觀上,龔愛愛沒有實施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北京的戶口並非龔愛愛買的。沒有參與從山西遷入的兩個戶口的偽造,山西警方查明的兩個戶口都是法定機關製作的;被告人有完全的理由相信,公安機關製作頒發的證件是合法證件,被告人沒有參與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只是持有了公安機關偽造的證件,持有涉案戶口與被告人參與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是不同的兩個概念。
庭審中,辯護人認為,像龔愛愛這一“多重戶籍”現象,在全國範圍內並不少見,甚至在局部地區具有相當的普遍性,換句話説,龔愛愛擁有多重戶籍並非孤例。
而公訴方認為,龔愛愛的行為妨礙了我國戶籍管理制度和社會管理秩序,其行為已經構成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龔愛愛在北京的假戶口是通過買賣得來的,從山西辦的兩個戶口本是偽造的,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委託神木縣公安局政委何生發為自己辦理假戶口,龔愛愛的委託是整個程序的重要環節,她委託時就有了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犯罪故意,她既是啟動者,也是最終的使用者。
今天上午的庭審中,因龔愛愛身體不適,審判長曾宣佈休庭兩分鐘。公訴機關建議法院一審判處龔愛愛兩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而辯護人則堅稱,龔愛愛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應無罪釋放,同時希望媒體理性報道,不應矯枉過正。
上午庭審中,在做最後陳述時,龔愛愛表示:“今天我站在這裡,心裏非常難受。神木是生我養我的地方,我的行為給社會帶來了很大影響,我對不起神木人,對不起榆林的父老鄉親!我懇請他們能原諒我,我在這裡向家鄉人民道歉!但我沒有犯罪。”“自己沒有幹違法的事情,我沒有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沒有傷害社會……”
庭審為何未涉及多套房産
今年1月31日,北京警方通報,龔愛愛在北京擁有41套房産,總面積達9666.9平方米,並擁有奧迪車一輛。由此,龔愛愛以“房姐”之名聞名全國。即使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她何以能擁有如此鉅額的資産?其鉅資來源的正當性、合法性,頗受公眾質疑。今天的庭審中,並未涉及這一問題。
對此,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龔愛愛的辯護人廉高波認為:第一,這個問題未被公訴方列入公訴內容。按照法律原則:公訴方訴什麼,法庭審什麼。法庭不能超越職權範圍,審理公訴範圍之外的內容;
第二,龔愛愛資産來源的合法性,已經公安機關前期查明,沒有任何問題。沒有證據證明是違法所得,即為合法所得,也不存在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的問題,所以庭審時沒有涉及。“希望大家能夠從法律的規定去理解它,而不是簡單地去質疑”。
記者問:“雖然龔愛愛的多套住房來源是否合法,不是本案審理內容,但在今天的庭審中,您兩三次提到,這些住房的資金來源係合法所得,且為按揭購買,為何提及這些?”
廉高波回答:“公訴方也説,這個跟本案沒有關係,但為什麼會形成‘房姐事件’?此前公眾更多關注的,其實是她的房産和鉅額資金來源問題。媒體此前有一個誤讀,以為她是國家工作人員,又有大量的資産,所以會質疑她的資金來源是不是合法?她有沒有犯罪?所以,我必須借助庭審,把這些信息表露出來,也是為了讓公眾、讓關心這個案子的所有人員了解本案真實的、所有的細節。”
針對龔愛愛在北京購房的資金來源問題,龔愛愛及其辯護人稱,龔愛愛自2003年起,一直參與煤炭等經營活動,幾年間,其在北京陸續購房的首付款,一般都是三四年裏付清的,還有一部分是向朋友借的款。
記者了解到,神木縣公安局在偵查龔愛愛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案中,通過走訪銀行、房地産公司、龔愛愛所在單位、親屬、生意合夥人了解到,龔愛愛于2005年至2012年期間,在北京共購買商鋪26套、寫字樓7套、公寓1套、住宅7套、別墅1套、車位2個,總計面積10543.69平方米,合同總價3.95099033億元。其中,商鋪、寫字樓和公寓全部從北京某房地産公司購買,總面積8579.96平方米,總價3.22191975億元,首付款1.62321975億元,按揭貸款1.5987億元,按揭貸款由商鋪、寫字樓和公寓出租所得租金按期支付,租金每年1200萬元左右;住宅、別墅和車位總面積1963.73平方米,總價7290.7058萬元,該部分購房款已付清。截至目前,未發現本案前述起訴罪名以外的犯罪線索,也未接到關於龔愛愛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以及合同詐騙的舉報。
5名公安人員同日受審
與龔愛愛同日審理的,還有張新堂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以及張和平、張志華、王紅霞、賀亞玲等4人涉嫌玩忽職守案。這5名公安人員均曾為龔愛愛辦理多個身份打開“方便之門”。
上午的“房姐”龔愛愛案庭審持續3個多小時後,法官宣佈休庭。下午1時許繼續開庭,審理張新堂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案。
張新堂,神木縣公安局原民警,是“房姐”龔愛愛辦理山西省興縣戶口的聯絡人。
2008年,在山西省興縣,龔愛愛的一個假戶口通過非正常程序,以補錄方式上戶。這個戶口,正是張新堂在何生發(神木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已死亡)的授意下,聯絡山西省興縣公安局魏家灘鎮派出所民警白文魁,為龔愛愛辦理的。
其間,張新堂曾發出短信,向山西方面告知需要辦證人的姓名、性別和出生年月日。公訴方認為,張新堂提供虛假個人信息,用於為龔愛愛辦理假戶口,屬於明知違法而為之。這種行為造成戶籍管理制度混亂,國家機關公信力下降,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對此,張新堂的辯護律師認為,張新堂只是提供了一條短信,其行為只是起到傳遞信息的作用,且情節較輕。具體違規辦理的,是山西民警,而定罪方面也應傾向於濫用職權罪。
“若論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山西警方的行為過錯,要遠遠大於張新堂本人。”辯護人當庭提出申請:調取山西臨縣民警李有兵(此人曾參與為龔愛愛辦理假戶口,現已被當地法院判處免予刑責)的判決結果,因為李有兵案對張新堂案有參照價值。這一請求被合議庭拒絕:“李有兵案與張新堂案無關,不予調取。”
“房姐”事件發生時,通過張新堂牽線辦理的龔愛愛假戶口已經登出,律師因此認為“並未造成嚴重後果”,希望法院當庭宣告張新堂無罪並釋放。
“我自己沒有守住原則,給社會造成一定影響。”張新堂當庭表示歉意,但同時並不承認犯罪,“這事是領導要求我辦的,作為下屬,我不得不辦。”
庭上,公訴方建議法院判處張新堂一年以上、兩年以下有期徒刑。
2006年、2008年,龔愛愛曾有兩個假戶口分別從山西省臨縣、興縣遷入陜西省神木縣。其間,在公安系統握有不同層級審批權限的張和平、張志華、王紅霞、賀亞玲,均在相關報送審批材料上簽署了“同意”意見,公訴方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提起公訴。
2006年10月,龔愛愛在山西省臨縣以“龔仙霞”名字補錄的虛假戶口要遷入神木縣。“時任神木縣北街派出所教導員的張志華,沒有對相關的證明材料進行核實。”公訴方指出,“龔仙霞”的戶口遷移資料中,沒有按照當時神木縣相關規定備齊材料——既沒有房産權屬證明,也沒有舉辦實業的證明。在此情況下,張志華就在其《立戶審批表》上簽注“同意”。之後,神木縣公安局原副局長、主管戶政工作的張和平也沒有認真核查,直接簽注“同意辦理”。
兩年後的2008年,龔愛愛在山西省興縣的另一個假戶口,又要遷入神木縣。幾乎是同樣的情況,時任大柳塔派出所副所長的賀亞玲在其戶口遷移材料不全的情況下,簽署了《立戶審批表》上的“同意”意見。後神木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原副大隊長王紅霞也未審核把關,簽注“準轉”意見。
對以上兩案,相關辯護律師意見一致:龔愛愛假戶口和假身份證,虛假的原因在於山西方面違規辦理,而非在遷入神木縣時出錯。
張和平表示,自己作為分管領導,有簽字權,但材料的審核調查主要由基層派出所負責。“當時,我們在全國公安網查詢過,龔仙霞的戶籍信息切實存在,按照程序是應該可以正常遷轉的。”
賀亞玲則認為,自己在審核時完全認真盡責,在資料齊全的情況下才簽了字。“當時,材料中缺一個房産證明材料,我讓她補齊後才簽的字。”“但在遷移證還沒有過來時,因為上級領導何生發打了招呼,我違反原則,提前錄入上了戶,這是錯誤的。”
對以上4案,法院均未當庭作出判決,宣佈擇日宣判。
本報陜西靖邊9月24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