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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出鐵道部窩案的女商人丁書苗今天將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丁書苗被控向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和原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兩人行賄共計8900余萬元,非法經營多達30余億元。據悉,其30余億元非法經營所得已被司法機關追繳,這些錢大多被她用於投資。
幕後推手劉志軍
58歲的丁書苗是山西人,案發前是博宥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小學文化程度。出身窮苦的她從收雞蛋、開小飯館的小販做起,後經營煤炭運輸生意。上世紀90年代,丁書苗經人介紹結識了劉志軍。在劉志軍的幫助下,她投資高鐵相關行業,非法獲益達30多億元,被稱為中國高鐵及衍生項目重要既得利益者之一。2010年12月24日,丁書苗被北京市公安局監視居住,被抓後很快供出了幕後推手劉志軍。
據檢方指控,2007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夥同鄭朋、胡斌、甘新雲、侯軍霞、郭英等人(均另案處理),與投標鐵路工程項目的公司商定,以有償運作的方式幫助中標,後丁書苗通過獲取鐵道部相關人員幫助,先後使23家投標公司中標“向塘至莆田鐵路永泰至莆田12標段”、“新建貴陽至廣州鐵路站前工程8標段”等57個鐵路工程項目,經查57個鐵路工程項目中標標的額共計人民幣1858億余元,為此,丁書苗等人以收取仲介費的手段從中獲取違法所得共計人民幣30余億元,其中丁書苗違法所得數額共計人民幣20余億元。
檢方認為,丁書苗以非法運作鐵路項目招投標等方式從事非法經營犯罪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特別嚴重,應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九千萬行賄兩人
丁書苗被控兩項行賄犯罪事實,除向劉志軍行賄4900萬元,還被控向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行賄4000余萬元。
丁書苗向劉志軍行賄的4900萬元中 ,4400萬元是幫劉志軍“撈人”,為被紀委審查的原鐵道部政治部主任何洪達開脫或減輕罪責,避免自己被牽連。
檢方還指控,2009年至2010年間,丁書苗為達到樹立正面形象以逃避有關部門查處的目的,經與時任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外資項目管理中心主任的范增玉商議,由丁書苗向該中心進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職務之便為其安排在有關表彰會上發言、在有關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跡等。為此,丁書苗先後38次給予范增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000余萬元。據悉,范增玉因涉嫌受賄罪已被市檢一分院提起公訴。
否認性賄賂一説
據了解,丁書苗案已于9月12日召開庭前會議。因丁書苗患有嚴重的高血壓和心臟病,此前已經出現過兩次腦出血症狀,法院特地在法庭外安排急救車以防不測。在庭前會議中,丁書苗對於指控沒有異議,並表示認罪服法,願意接受任何刑事懲處。
有媒體曾報道稱,丁書苗曾出資安排劉志軍與多名女性嫖宿,新版電視連續劇紅樓夢中不少女演員也被“潛規則”,但起訴書並未涉及“性賄賂”之事,丁書苗本人也堅決予以否認。
檢方還認定,案發後,司法機關對丁書苗行賄犯罪獲得的不正當利益和非法經營犯罪的違法所得在本案及相關案件中進行追繳。據了解,丁書苗的博宥集團資産和其個人財産全部被查扣,全部被扣押凍結資産數額已達到涉案的30余億元,足以挽回案件的經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