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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9月20日電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此,民政部有關負責人日前表示,目前農村留守老人數量已近5000萬,農村養老服務仍存在著缺乏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失能無靠等突出問題,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日益嚴峻。下一步將通過大力發展農村養老機構、加強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鼓勵城市資金進入、建立城鄉協作機制等多舉措提高農村養老服務水平。
該負責人表示,目前農村老齡化水平高於城鎮1.24個百分點,其中農村留守老人數量已近5000萬。全國共有農村養老服務機構3.3萬個,床位數達261萬張,農村日間照料場所覆蓋率達到16%。但農村養老服務仍存在著缺乏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失能無靠等突出問題。切實加強農村養老服務是補齊農村養老工作短板,維護和發展農村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
關於相關具體舉措,該負責人表示,一是發展農村養老機構。《意見》提出要健全農村五保供養機構功能,使農村五保老人老有所養。在滿足農村五保對象集中供養需求的前提下,支持鄉鎮五保供養機構改善設施條件並向社會開放,提高運營效益,增強護理功能,使之成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
二是要發揮村民自治功能,推進日間照料中心等養老服務設施建設。《意見》提出要依託行政村、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農家大院等,建設日間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動站等互助性養老服務設施。農村黨建活動室、衛生室、農家書屋、學校等要支持農村養老服務工作,組織與老年人相關的活動。充分發揮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協會作用,督促家庭成員承擔贍養責任,組織開展鄰里互助、志願服務,解決周圍老年人實際生活困難。
三是要拓寬農村養老資金渠道。《意見》提出要進一步落實《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關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的要求。鼓勵城市資金、資産和資源投向農村養老服務。各級政府用於養老服務的財政性資金應重點向農村傾斜。
四是要建立城鄉之間、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之間的協作機制。《意見》提出城市公辦養老機構要與農村五保供養機構等建立長期穩定的對口支援和合作機制,採取人員培訓、技術指導、設備支援等方式,幫助其提高服務能力。建立跨地區養老服務協作機制,鼓勵發達地區支援欠發達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