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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害了“秦火火”?

發佈時間:2013年08月24日 21:4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光明日報 |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

  秦火火“火”了。不過這個“火”,既不是網上所説的“人品爆發”,也不是坊間所説的“事業紅火”,而是古人所説的墮入“利欲熾然”的“火坑”。三天前,北京公安機關打掉一個非法網絡推手公司,被稱為“謠翻中國”的秦火火落入法網。

  秦火火是誰?

  即便你不認識他本人,那麼也多少聽到過他製造並傳播的3000多條謠言。原名“秦志暉”的秦火火,從一個16歲就外出討生活的農家懵懂少年,到“水軍公司”叱吒風雲的瘋狂寫手,走出了一條獨特的“成名之路”:為了吸引粉絲,他在地鐵裏舉著牌子“求關注”;為了引人注意,他在團購活動中大跳獨創的“脫衣舞”;為了迅速提高知名度,他製造動車事故天價賠償的謠言。他還篤信“只有顛覆已經成名的名人,才能快速提高知名度”,於是無中生有地編造出許多令人瞠目的“名人謠言”。

  古語説“三十而立”,秦火火卻“三十而拘”。筆者不禁要問:是誰把他推進了利欲熏心的“火坑”?

  一些網友的説法是:是他自己害了自己!就連他的父親都這樣告訴辦案民警:“這孩子不是玩意兒,品質惡劣,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

  固然,秦火火作為一個30歲的成年人,只顧陶醉於造謠後“受追捧的喜悅”,而對謠言帶給他人的痛苦無動於衷,對謠言給社會秩序帶來的破壞渾然不覺。從這方面來説,他理應為自己的荒唐行為買單。但是,難道那做父親的,那做過他老闆的,以及那些和他同氣相求的“網友”,還有那些無處不在的“有關部門”,就可以徹底“免責”嗎?

  我想問問他的父親:這孩子難道天生就“不是玩意兒”和“品質惡劣”嗎?“子不教,父之過。”你給他的家庭教育是否盡到了責任?

  我想問問他曾經的老闆:當你們發現這名高中畢業生“語言組織能力還不錯”時,是否也發現他的人生觀和價值觀不無缺陷?是否用名利誘惑,一步步將其推向了“火坑”?

  我想問問那些和他“達成了協議”“互相幫轉微博”的“大V”:此時此刻,是與他徹底“切割”,讓其與“立二拆四”去背“網絡黑社會”那口沉重的黑鍋呢?還是主動現身、去承擔自己應有的責任呢?

  我想問問那些昔日的秦火火“鐵桿粉絲”,今日卻樂於隔岸觀“火”的網友:他有意造謠,你是否有意信謠、傳謠呢?可知正是你們對謠言的曖昧、寬容甚至偏愛,才使秦火火在造謠的路上越走越遠?

  我還想問問那些“沉冤得雪”的名人:當秦火火向“親們”開始放謠的時候,你們為什麼不採取行動?畢竟在微博時代,通過舉報、發私信、律師函等方式,都不難維護個人的合法權益。

  我更想斗膽問問那些“有關部門”:為什麼一定要到謠言攢到3000多條,“許多網民報警”才立案查處?要知道“水軍”和“網絡黑社會”的橫行已非一日。倘使監管得法,“秦火火們”還能“火”起來嗎?

  毋庸置疑,浮躁的網絡、功利的社會以及人們對謠言的扭曲認知,為秦火火揚名立萬的野心提供了瘋長的土壤。在他“觸網”到“落網”的十餘年間,正是中國互聯網飛速發展的歷史時期。客觀地説,由於近年來微博“後臺實名制”“社區委員會”制度的建立與完善,網絡環境已今非昔比。“北京地區聯合辟謠平臺”的推出,也將對凈化網絡環境起到強力的推動作用。可以預見,隨著公共信息的進一步透明、網民媒介素養的提高和辟謠機制的逐步完善,“秦火火們”趁“火”打劫的空間正在萎縮。

  魯迅曾預言:“謠言世家的子弟,是以謠言殺人的,也以謠言被殺的。”他也曾對“吃人者”諄諄勸誡:“你們可以改了,從真心改起!要曉得將來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對於大大小小的“秦火火”來説,“從真心改起”不失為最好的“自我救贖”方式;而“將來容不得造謠的人,火在網上”,則是廣大善良網民的樸素願望。(王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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