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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核實網傳“李某某案新版內幕”多處細節

發佈時間:2013年07月28日 04: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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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大廈的後門。京華時報記者張淑玲攝

  李某某涉嫌強姦案自庭前會議結束至今,不斷有消息自網絡曝出,前不久曝出夢鴿寫《致法院公開信》為兒子開脫,最近又有“解密哥”在其新浪微博曬出“李天一案新版內幕”,全程披露李某某在酒吧喝酒、幾人帶楊女士去吃夜宵以及到湖北大廈開房全過程。昨日,本報記者分路探訪,該新版內幕諸多細節得到核實。李家新聞發言人、法律顧問蘭和回應稱懷疑相關信息自警方或GLOBALCLUB酒吧泄出,隨後表示該過程“純屬杜撰”。受害人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評價此版本內幕時“保守”地表示“具有內在合理性”。 

  1.GLOBALCLUB

  負責人稱基本真實

  昨日下午,記者找到了涉事的GLOBALCLUB酒吧,因酒吧每晚8時才開始營業,酒吧大門緊閉。了解李某某案“新版內幕”的酒吧一負責人回應稱,該“新版內幕”中所講述的過程是基本真實的,“公安機關為這事兒取證半年了,也多次到酒吧調查、求證,我也做過一些了解,所以感覺事發經過基本是真實的。”

  2.金鼎軒

  女子一直趴在桌上

  在海淀區遠大路金源時代購物中心北側,分佈著兩家金鼎軒店。雖然兩家店面上都標注有24小時營業字樣,但位於西部的店面因大門開于購物中心內部,所以不經營夜宵。位於東邊的店面則接待消夜人員。

  據了解,2月17日晚,該店內的確有幾名男子帶領一名女子前來消夜,幾名男子還與鄰座發生糾紛,一名女子則一直趴在桌上,“原來我們也不知道那就是李某某等人,也是3天后看了報紙、再加上警察來調查看監控,才知道那幾人就是李某某等,”店內一工作人員反映稱,因為酒店監控同公安聯網,“只能公安人員才可以查看。”

  記者探訪

  □微博爆料“解密哥”曝光“新版內幕”

  據查,“解密哥”在其新浪微博曝出李某某案“新版內幕”最早是在7月25日22時57分,隨後,該“新版內幕”經網友轉發發酵。

  “解密哥”在該微博中稱,李某某輪姦案受害人楊女士是事發酒吧的陪酒小姐,同酒吧簽約有《工作協議》,但楊女士並非賣淫女。

  隨後,“解密哥”透露了他了解到的事發經過:2月17日晚,李某某一夥7人來酒吧“慶祝生日”。因李某某常來該酒吧玩,認識酒吧一位男服務生張某某,李某某一夥兒來後,張服務生便開房招待,而受害人楊女士也跟張服務生很熟,故張服務生便把楊女士和另一陪酒女招進包房(另一陪酒女過後離開),幾人一起飲酒作樂唱歌。時近午夜,一夥兒人結賬(據説消費1800余元)離開酒吧。此時李某某一夥中2人離開回家,其餘人説去吃飯,並招呼張服務生一起去(帶著楊女士)。

  一夥人來到一家餐廳吃飯(楊女士已不省人事一直趴桌上)(警方事後查看錄像)。

  吃完飯,張服務生委託李某某把楊女士送回家(此時張服務生完全沒想到李某一夥兒獸性大發!)李某某一夥兒把楊女士架到車上,便動手動腳。此時,楊女士已開始清醒反抗,其間遭毒打。

  李某某駕車到湖北大廈開房。李某某和一人到前臺開房,稱喝多了,睡會兒覺,開了一個8小時的鐘點房。但楊女士等人,並未從大堂進入酒店,而是李某某策劃,另3人把楊女士從後門帶入酒店(看來李某某對湖北大廈很熟)(警方調查發現:楊女士被反剪雙手摟脖子捂嘴從停車場到後門到房間)整個綁架過程湖北大廈保安服務員無人發現。

  楊女士被侵害後不知所措,因李某某一夥跟張服務生比較熟,楊女士找到張服務生,訴説被侵犯經過,此時張服務生才知李某是禽獸,便打電話發短信聯絡李某某(李家最近展示的短信就是張服務生所發),但李某某不予理睬。張楊兩人便到海淀分局報案。

  因張服務生知道李某某的手機,警方便監聽李某某手機,得知李某某一夥要去北四環一家酒店作樂,警方來了5輛車,都坐滿了人。等候多時,直到第二天淩晨,李某某一夥兒才出現,李某某一夥3輛車試圖逃走,被警方逼停,拉下全都戴上手銬,李某某等車上還有一位年輕女子(應該是又要獸性大發)。

  “解密哥”稱,至此案發經過已明朗,此後李某某家狡辯不再復述。

  3.湖北大廈

  確有後門可出入

  昨日上午,自湖北大廈正門向北行約數十米,記者便發現有一進入大廈的小門,門口設置有推拉門和一門衛崗亭。一值班保安稱自己新上班兩個月,什麼都不知道。一相關負責人則稱,“不方便説”。

  進入門後,記者發現小院內斜停著一些車輛。右前方便是大廈主體,該樓西北角下設有一後門,進入該後門前行幾十步,便是湖北大廈大堂和服務前臺。

  據透露,該後門是消防通道,平時是24小時不上鎖。但是車輛均需從大門進入,“車輛進入大門後,可隨大廈左轉停在後門前停車場,人便可從後門進出。”

  針對微博上所説李某某和另一人出面開房的細節,記者了解到事發2月17日晚,湖北大廈並沒有李某某的開房記錄,但是否以成年王姓嫌犯的名字開房則無從考證。相關資料還顯示,早在2010年4月份李某某就曾入住過湖北大廈,可見他對此處應該不陌生。

  李某某涉嫌強姦案案發後,有人證實警方曾前來湖北大廈勘驗並查看相關監控視頻。

  4.順景溫泉

  民警乘5車蹲守李某某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北四環邊的順景溫泉。從李某某等人被抓捕至今,已經過去了5個多月,但停車場的保安們對於這次抓捕都有耳聞和目睹。

  幾名保安稱,2月20日晚,大約5輛車來到停車場的入口,這些車沒有警車涂裝,與普通民用車輛沒有任何區別,但並未進入停車場,車上的人也都穿便裝。21日淩晨,一輛奧迪、豐田、皇冠車來到了停車場,停在門口準備進入。

  就在此時,先前到來的5輛車上的10余人馬上下車,將這3輛車堵住。3輛車曾試圖離開,但被這10余人逼停。隨後,3輛車上的駕駛員及成員被戴上手銬後帶進先前趕來的5輛車。這5輛車快速離開,整個抓捕過程僅幾分鐘時間。

  保安們説,雖然先前趕來的5輛車沒有警車涂裝,也沒有拉響警報器,但他們基本能猜測到是警方正在進行抓捕。被抓捕的至少有4人,從外表看都很年輕。但並無人想到,這次抓捕行動的主要目標是名人之子,直到媒體披露這一消息。

  □各方回應

  蘭和:信息疑警方或酒吧洩露

  昨日上午,針對“解密哥”發佈的李某某案發經過,李某某家法律顧問、新聞發言人蘭和稱懷疑為警方或酒吧洩露,警方或酒吧應知事件過程。

  隨後,蘭和在其新浪微博中發出《緊急辟謠》,稱目前網絡盛傳的《李天一案新版內幕》係人為杜撰的謠言,旨在混淆視聽,未審先判,最終達到某種不可告人之目的,“本人已和京華時報跟蹤此案的記者聯絡,被告知從未與任何人透露所謂的相關內幕。在案件未開庭之前,請勿以訛傳訛。這個世界上,能最終左右輿論的,唯有真相。”

  在該條“辟謠”微博發出前的淩晨1時19分,蘭和發佈微博稱,“近日有重要信息發佈”。

  “解密哥”:多方聯絡無回應

  自昨晨開始,記者一直試圖通過微博私信及“解密哥”微博中所留的“深度解密”QQ群與之取得聯絡,以了解該微博的真實性與來源,但直至發稿,一直沒有得到博主回應。

  “很多人都在找誰是解密哥。”該群內一網友稱。

  受害人律師田參軍:“內幕”內外兼具合理性

  對“解密哥”曝光的“新版內幕”,楊女士代理律師田參軍先是稱“不予置評”。然而,昨日13時43分,前不久曾表態謝絕媒體採訪的他在其微博上發聲稱:用普通人的眼光看,網上盛傳的《李某某案新版內幕》,內容完整,敘事連貫,條理清晰,具有內在合理性。且該文與已經開展和正在進行的司法程序相呼應,具有外在合理性。同時,田參軍還“謹慎地”表示,“但不掌握該文的信息來源,故對其真實性存疑。”“對於該文所披露的案情細節,不發表任何觀點和評論。”

  田參軍確認稱,對於楊女士的身份問題,自己已在微博中公開聲明,據深入了解,楊女士確為北京一公司職員。該公司在楊女士入職之際,就為其辦理了社會保險。

  GLOBALCLUB:別再向酒吧潑臟水

  對“新版內幕”中説楊女士實為酒吧“陪酒女”、“同酒吧簽有工作協議”一事,一位負責人稱,“這純粹是胡説八道,”他説,酒吧是服務於附近大學生、白領的正規酒吧,不是演出公司,也沒簽約陪酒女,“稱是‘陪酒女’,我認為是混淆視聽,那晚服務生張某某也一起喝了幾杯,你能説他是陪酒男?”

  該負責人稱李某某一案曝出後對酒吧的形象影響很壞,“特別是李家的新聞發言人,還有另一被告律師李在珂,説酒吧組織脅迫賣淫,這絕對是誣陷、潑臟水,散佈謠言,我們保留和蘭和、李在珂等律師打官司的權利。”

  該名負責人分析稱,李某某的母親被律師拖著鼻子走;李家聘請的律師是想盡一切辦法拖時間、拖案子,“這樣可以掙李家更多的錢,爭取更多的曝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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