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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教授評李某案:強姦陪酒女比良家女危害小

發佈時間:2013年07月17日 05:5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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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報訊(記者 王萍)昨天,新浪微博認證為“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中心主任”的易延友副教授,在其微博替李某某的律師辯護時表示:強姦陪酒女比強姦良家婦女危害性要小。此言一齣,立即引來網友熱議。隨即,針對網友質疑,易延友在其微博表示,關於最後一句,修正如下:強姦良家婦女比強姦陪酒女、陪舞女、三陪女、妓女危害性要大。

  此微博一齣,立即“一語激起萬條罵”:@羽之昕_3240:你的良心讓狗吃了嗎?@妖風那個吹:易教授,人人平等你懂嗎?我不想罵人,你這麼大的學問的人怎麼能説出這樣的話來?

  截止到昨天21時,易延友的微博原文被轉發2萬次,評論1萬次。下午3點37分發表的最後一條微博“看了一下評論,不堪入目。網絡就是網絡,不能奢望可以成為理性對話的公共平臺”也被轉發超過5000次,評論1萬條,可謂“一言激起萬條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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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人:“陪酒女”不是無罪擋箭牌

  晨報訊(記者 曹晶瑞)“楊女士因不能理解李家人所謂的‘陪酒女’是‘何方神聖’,故不能接受其對自己是‘陪酒女’的質疑。”昨日,針對之前有媒體報道“知情人士”透露關於李某某母親質疑受害人是陪酒女,要求律師做無罪辯護的報道,受害人楊女士的律師田參軍發佈聲明稱,“陪酒女”不是李某某等強姦無罪的擋箭牌。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李某某家人質疑受害人是‘陪酒女’”,昨日1時03分,受害人的律師田參軍則發佈聲明稱,楊女士不理解李家人所定義的“陪酒女”,更不接受他們對自己是“陪酒女”的質疑,“陪酒女”也不是李某某等“不構成強姦,企圖逃避法律制裁的擋箭牌!昨晚,記者就此向李某某代理律師提出採訪,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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