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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元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促進大學生就業的政策,其中一項是:“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給大學生創業提供了很多便利。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和實踐活動。對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符合條件的,免收行政事業性收費,落實鼓勵殘疾人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以及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等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和創業經營場所安排等扶持政策。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按規定適當擴大貸款規模;從事當地政府規定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貼息扶持。有創業意願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創業培訓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諮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各地要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大學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並給予相關政策扶持。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並保障其合法權益,符合規定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政策。
這些優惠政策對於那些有志於創業的大學畢業生提供了很多契機。危機危機,危機之下就是機遇。只要有洞察力、毅力等,這是一個大顯身手的好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