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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個名為《女人大代表駕豪車撞倒老人後亮證離去》的網帖被大量轉發及評論。該網帖稱,2012年12月29日,廣東省湛江市繁華地段發生一起車禍,正在騎電動車前行的老人陳觀秀與駕駛汽車的女司機王梅芳相撞。隨後,王梅芳在“亮出”市人大代表證後,沒有任何表示離開了現場。
1月15日,中國青年報記者聯絡到當事人陳觀秀女兒。據她回憶,2012年12月29日事發當天,父親騎電動車前往她所經營的小店取新買的吸塵器。下午兩點多,小陳接到電話,得知陳觀秀出了交通事故,被車撞了,地點就在湛江市最為繁華的地段,人民大道與解放路交界處。因為陳觀秀已經是68歲高齡了,小陳當時“心情非常緊張”。
事件發生至今已有半個多月,但是雙方對現場的描述仍存在一些分歧。
轎車車主是否前往醫院
據陳觀秀女兒回憶,當天下午弟弟和朋友趕去事故現場。下午3點多,她趕到廣東醫學院附屬醫院。事情發生後,陳觀秀被送到這家醫院,挂的是急診。她到醫院時,醫生正在給父親拍片。小陳記得,父親的腳部有些血腫。
“當時是在做血管的靜態片子,我就向醫生問了問情況。醫生説,腫塊壓迫了下肢的靜脈血管。我問還有沒有其他問題,他説還得拍下骨片,看看有沒有骨折。”當時,坐在一旁的陳觀秀表示,應該沒有骨折,因為自己雖然腳很疼,但還可以走路。
此後,小陳陪父親在醫院等待結果。她記得,當時醫生説過,擠壓靜脈血管的腫塊如果不能及時處理好,則可能導致下肢沒有知覺。“醫生當時建議,先抽掉一部分淤血。”她説。
小陳表示,在這個過程中,因為不能進行麻醉處理,父親比較痛苦。“就是在腫起的部位插針。具體抽了多少血,醫生那裏都有記錄。所有的診斷信息都在當天的記錄裏。”她説。
小陳説,王梅芳自始至終沒有出現在醫院,至今也沒打電話道歉。
對於在醫院發生的事,王梅芳表述的版本與小陳有所不同。她表示,當天事故發生不久後,傷者的兒子就帶著一幫朋友過來了。
“隨後,我就讓同事送對方去了醫院,照了X光、拍了B超,同事還代付了1200元。後來,交警過來了,處理現場後,我又和另一位同事趕到了醫院,為對方交了1000元費用,用以留院觀察。”她説。
然而,小陳很肯定地對記者説,2012年12月29日,自己下午3點多到達醫院,直至晚上8點多離開醫院,一直沒有見到王梅芳的身影。但她承認,確有一位王梅芳的同事在醫院陪著自己和父親。
“當天,加上王梅芳,小車上一共有3個人。後來,是一位姓謝的老師陪我們去醫院的,他的態度不錯。29號送急診時,拍片的花費也是他幫王梅芳墊付的。後來,王梅芳還給他打了個電話,大概意思是不用再幫我們付錢了。”小陳説。
在接了這通電話後,謝老師有些無奈地向小陳表示,自己出門前沒帶足夠的錢在身上。“後來我就説,‘不需要你墊錢,這事與你無關,你夾在中間也説不清楚。接下來的事情,交警説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我不能對你提出什麼要求,但作為女兒,我肯定要先給我爸治病。’我讓他把原話轉達給王梅芳。”小陳説。
陳觀秀是否“撞車黨”
1月13日,王梅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事發當時,傷者駕駛的電動車從自己的左側突然闖出。她緊急剎車並下車查看,發現兩輛車沒有碰在一起,她以為沒有撞到對方。但隨後,傷者拉起右腿褲管,説腿上被撞出一個包,很痛。
“我和同事上去查看,對方腿上是有一個地方鼓起來,但我們覺得那是舊傷。”王梅芳説。據她描述,隨後,老人把電動車推到了她的車頭,破壞了交通事故現場,還給兒子打電話,稱自己快要被人軋死了。“這時,我就有點覺得他是故意撞的。”王梅芳説。
這一表述引起陳觀秀及其家屬極大的不滿。1月14日,陳觀秀之子也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自己到達現場後,王梅芳曾經説過,這個傷有可能是舊傷。“新傷舊傷眼睛看不出來嗎?”陳觀秀之子説。
對於王梅芳在現場的態度,他用“不願配合、比較囂張”來形容。他認為,當時王梅芳並不是很關心父親的傷勢,而是一直在旁邊忙著打電話。
“因為不確定我爸有沒有違章,我還專門問了他。他説自己是按照紅綠燈行駛的。當時,他在斑馬線上要直行,王梅芳的車則在另一個路口要右拐。”他説。
1月14日,王梅芳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這兩天媒體報道已經很多了,我暫時不想再説什麼了。我想讓大家都好好靜下心想一想,我自己也是。我相信事情會有一個公正的解決方式。我期待通過正規的程序、途徑解決問題。”她聲音比較低沉地説。
當被問及“是否覺得自己有何委屈之處”、“為何挂外地車牌且3年未審”、“是否覺得自己態度有何不妥、需要反思”時,王梅芳沉默片刻後,挂斷了電話。
陳觀秀女兒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父親退休前任職于水上運輸公司,是一名老船長。“他的退休金還是可以養活自己的。家裏有5個孩子,我和兩個姐姐都自己開小店。家裏生活水平不算很富裕,但在湛江是過得去的。到現在還懷疑我們是‘撞車黨’,這是我們很難接受的。我們兄弟姐妹的態度是,她應該給我爸道歉,這點醫藥費我們還是付得起的。”她表示。
對於王梅芳的謝姓同事,她的描述是:“人很好,很講道理。但是沒經過他的同意,我不能把他的聯絡方式給你。這是他的隱私。”
陳觀秀女兒表示,還有一點令自己和家人不滿的是,2012年12月29日父親在醫院的全部病歷、資料都已經被王梅芳拿走。
“前兩天,醫生建議我爸再拍一次片子和29號的對比一下,看看傷情有沒有好轉。我們通過交警打電話給她,想要回病歷,或者複印一份給我們,但她説要留著當證據。後來,她答應給我們一份複印件,但一直也沒給。”她説。
陳觀秀女兒説,父親沒想住院多花錢。“急診那天,醫生就建議我爸住院觀察,但是他覺得抽過淤血後不太疼了,就非要回家。”
於是,當天晚上打完吊瓶後,陳觀秀在醫院觀察了半個小時後,就出院回家了。“他説天寒地凍的,住醫院幹嘛,還是在自己家裏舒服。老人家都不願意住院,覺得比較晦氣。”她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説。
此後的幾天,陳觀秀連續數日前往醫院打吊針消炎。醫院距離他家並不算遠,大約10分鐘車程。“在附屬醫院打了一個多星期吊瓶後,因為腫還沒全消,我們又去湛江市骨科醫院看過一次。兩家醫院的判斷差不多,都説要等腫塊沒那麼硬了,再把淤血抽乾淨。”陳觀秀的女兒説。
後來,陳觀秀覺得沒什麼大礙了,便找醫生開了些中藥,一邊打消炎藥,一邊外敷。陳觀秀女兒大概計算了一下半個月來的花費,“加上父親看中醫,一共是5000多塊錢吧。”
王梅芳是否“亮出”人大代表證
事件被曝光後,王梅芳的市人大代表身份成為備受關注的焦點之一。據了解,王梅芳是廣東海洋大學水産學院海洋生物系在職教授,同時也是湛江市人大代表及麻章區政協委員。
對於“亮證”這一主觀動作,王梅芳的表述是:自己自始至終都在配合交警處理現場。網上有人説她亮出人大代表證並且不管陳先生便自行離開,那不是事實。
事故當天曾前往現場的陳觀秀之子的描述則是:當天,自己和朋友趕到後,想用手機取證,看到車子擋風玻璃上貼著一張人大會議出入證,便將其拍了下來。看見自己的這個舉動,王梅芳説了一句:“拍什麼拍,沒見過人大代表。”對於這一細節,陳觀秀女兒的描述與前者類似。
一位接觸過事件雙方的當地媒體人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亮證”這個動作應該是沒有的。王梅芳的人大代表身份是她放在車窗上的證件顯示的。但他認為,“老人的傷肯定是新的。”
“事後我也問過王梅芳本人,是不是説過‘拍什麼拍,沒有見過人大代表’這句話。對此,她沒有直接否認。”他説。
在最初出現在媒體上的視頻中,並沒有兩車發生事故的全過程,主要是事發後雙方等待處理及爭論的畫面。畫面顯示,被稱作“豪車”的車輛是一款某日係品牌款式較老的黑色三廂車,車牌號為“桂J”開頭。
在此前的媒體報道中,王梅芳承認這輛車已經3年沒有年審了。車是朋友轉給她的,挂的是廣西車牌,因為自己很少開車,所以一直沒有年審。
陳觀秀女兒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他們已經在1月14日下午拿到了當地交管部門出具的認定書,王梅芳負主要責任,陳觀秀負次要責任。陳觀秀家屬對交警部門的認定結果比較滿意。
交警部門還表示,如果對認定結果有異議,雙方可在3天內提起行政復議;如果沒有異議,3天后會將扣壓車輛歸還車主。
但是,陳觀秀女兒表示,他們提出查看當天監控錄像時,交警方面的回答是“沒有當天的監控錄像”。
此前,陳觀秀之子前往湛江市交警支隊霞山區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心,要求查看監控錄像時,也曾被拒絕。他與辦案民警交涉時的視頻錄像顯示了雙方的對話內容。“我想問,是不是要看過電子眼才能確定事故責任。”“是的。”“那是要怎麼看?”“要我們單位看的,不是給你們看的。”“我們不能看嗎?”“肯定不行,連我都看不了的。”
對此,交警部門有關負責人對媒體的解釋是,當天發生交通事故的地點是在湛江霞山區人民大道南怡福國際商場路段的斑馬線上,這一區域是監控“死角”,因此,附近的攝像頭沒有拍到圖像。
1月15日,王梅芳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已收到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有了下一步的處理計劃”,但具體準備怎麼做她並未透露。
“昨天,我們領取責任認定書時,沒有見到王梅芳。交警給出的結論證明我爸不是‘撞車黨’,但還是希望能聽到她一句道歉。”陳觀秀女兒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