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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特約評論員 丁永勳
要解開“房妹”房産之謎並不難。只要有關部門公開這個項目的規劃、審批、建設和分配情況,公開對翟某的舉報和調查情況,就可以迎刃而解。
“房叔”“房嬸”之後,又有“房妹”。日前,有媒體人實名爆料,一名上海戶籍的90後女孩,在鄭州一個小區擁有11套經濟適用房,且其身份為鄭州市房管局官員的直系親屬。
對此,鄭州市房管局很快回應,稱被舉報業主所擁有的房産確實存在,但都是商鋪或商品房,並非經濟適用房;其與該局領導也沒有任何親戚關係。隨後媒體查明,“房妹”的父親翟某係鄭州二七區房管局原局長。翟某本人則回應説,女兒名下的多套房産為其妻子經商所得,自己目前已因被舉報離開了房管局長崗位。
如此費勁來復述這樣一則新聞,好像還沒有把問題説清楚。這也可以看出,此事目前真相仍未明朗,官方和當事人的回應也像擠牙膏,吞吞吐吐,閃爍其詞,根本無助於澄清事實。
目前,基本可以確認的是,“房妹”名下房産所在小區是以經適房項目的名義獲得審批的,買房時其父翟某還在房管局局長任內,翟某的妻子曾多年從事房地産開發,承建了包括被舉報小區在內的經適房項目。家裏人這麼多與房有關的事,發生在一個房管局長身上,怎能不令人浮想聯翩?
現在公眾的主要疑問是,一個經適房項目,是如何“變出”這麼多商品房的,又怎麼到了房管局長女兒的名下?翟某妻子在丈夫管轄範圍內經商,且涉足多個房地産項目,難道不用回避嗎?在翟某因家人違規開公司被舉報後,是怎樣順利通過調查並重新走上新崗位的?
其實,要解開這些疑問並不難。只要有關部門公開這個項目的規劃、審批、建設和分配情況,公開對翟某的舉報和調查情況,就可以迎刃而解。這些都是事關公共利益的公共信息,並不存在侵犯隱私和“需要授權”的問題。
而現在鄭州市房管局的回應,一會兒否認這些房産是經濟適用房,一會兒撇清本部門與被舉報人的關係,就是不提供能證明“房妹”一家清白的關鍵證據。就連“房妹”之父的前房管局長身份,也是媒體調查後才知道的,這顯然有點避重就輕,敷衍搪塞。要澄清問題並不難,怕的是背後確實有貓膩,不太敢公開。
“房妹”事件裏面既可能存在經濟適用房被挪用倒賣的問題,也可能有官員以權謀私、違規經商等問題。目前來看,“房妹”的11套房,恐怕很難和作為前房管局長的父親撇清關係。真相究竟如何,還需要公眾和媒體繼續追問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