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建平在法庭上。山西晚報 馬立明 攝
宋建平,山西省技術進出口公司原經理、山西大典商貿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短短幾年時間,宋建平積累的個人資産達數億元。2月1日,他因貪污、挪用公款等5項罪名被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數罪並罰,判處無期徒刑。
窮廟富方丈 虧損國企老總身家數億
成立於1984年的山西省技術進出口公司(以下簡稱技術公司),是一家國有外貿公司。2001年以來,因長期負債經營,無法正常開展業務,公司領導層決定成立山西大典商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典公司)以延續技術公司的經營業務,時任技術公司副經理的宋建平,被任命為大典公司總經理。
“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的大典、技術公司簽訂協議,從2002年起,技術公司的焦炭出口配額全部轉給大典公司;大典經營的焦炭出口業務,按每噸5元提成,其餘返還技術公司。經審計查實,3年間,大典公司按協議應上繳卻未上繳技術公司的利潤達2.5億余元。
2005年,根據山西省政府國有企業改制的有關政策,技術公司委託山西一家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改制前的清産核資,已升任技術公司經理(兼大典公司總經理)的宋建平,明知大典尚欠技術公司2.5億余元,卻對審計單位只字不提,故意隱瞞了這筆鉅款,致使審計單位得出“技術公司虧損3000萬元”的結論。隨後,技術公司作為嚴重虧損企業,被有關部門列入了改制行列,並進入破産程序。
2006年7月,宋建平被立案偵查。辦案人員發現,技術公司的破産申請一旦得到批准,本應屬於技術公司的2.5億多元國有資産將會隨之流失。檢察機關據此認為,在技術公司改制中,宋建平利用職務之便,將2.5億余元國有資産隱匿于大典公司。技術公司一旦破産成功,這筆鉅款將被宋控制。雖然宋建平的犯罪行為被迫終結,但仍構成貪污罪(未遂)。
據悉,太原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山西省商務廳發出檢察建議,緊急叫停技術公司的破産程序,並要求商務廳對技術公司重新進行清産核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