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新花園小區內許多住戶窗戶上插上了國旗
華商報1月7日報道 1月5日下午2時30分許,記者走進西安市碑林區東二環西側的東新花園小區,站在空曠凌亂的空地上,舉目四望,滿樓的國旗很惹眼。據統計,該小區7幢樓共插有近200面國旗。
2007年9月,該小區被西安規劃局列為拆遷改造項目。11月底,碑林區城中村改造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始對轄區內的東新花園進行拆遷。
小區1號樓一層的王姓業主説,東新花園(北區)建成於上世紀90年代,共有7幢樓房,320余戶居民,其中多數是購買入住的。
昨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該小區,前幾天懸挂的國旗仍然飄蕩在各個陽臺上。由於無人看管,有的國旗卷在一起,還有不少已經倒垂了下來。業主王先生説,聽説要拆遷,部分業主於2007年12月5日前後自發買來約300面國旗,向各住戶散發,他們本想以插國旗的方式表達抵觸情緒。可當月月底,國旗被人沒收了。眼前的近200面國旗讓一位尚未搬遷的住戶認為是“在向我們示威”。
碑林區委宣傳部外宣辦主任馮兆龍接受採訪時説,“發現住戶插國旗,拆遷人員勸説無效後也插起了國旗。”他説給搬離住戶家插國旗是部分拆遷人員私自所為,拆遷指揮部發現後並未在意,是否合適也沒有考慮到。至於這些國旗是拆遷人員購買的還是收住戶的,他表示不清楚,“我會與指揮部聯絡,讓不要再插了”。
聽到近200面國旗如此“懸挂”,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陜西永嘉信律師事務所主任韓永安的第一反應是“太荒唐了”。韓律師説,這樣的做法體現了對國旗的不尊重。他説,根據《國旗法》的規定,國旗作為國家的象徵,其使用、懸挂是嚴肅而認真的,懸挂國旗不是隨意而為的行為,必須體現出對國旗的尊重。“不論是拆遷戶還是拆遷單位,這樣懸挂國旗的做法都是對國旗的不尊重,應當認為是不正當使用國旗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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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孫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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