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20日在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網站通報了神華寧煤集團大峰露天礦“10?16”重大施工爆破事故情況,同時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堅決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督促煤礦企業和相關設計施工單位加強監督管理。
2008年10月16日18時13分,神華寧夏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大峰礦基建露天剝離工程現場發生一起重大施工爆破傷亡事故,造成16人死亡、53人受傷。目前,有關部門已對該公司的項目經理等8名人員進行了控制。
事故發生後,國務院領導同志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搜救失蹤人員,全力以赴救治受傷人員,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規處理。安全監管總局、煤礦安監局高度重視,派員趕赴現場協助開展工作。目前,搶險搜救工作基本結束,正進行善後處理、預防周圍礦井次生災害等工作。
初步分析,事故暴露出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爆破作業中,違反相關規定;二是火工品管理混亂;三是採取的硐室加強鬆動爆破作業技術上存在問題;四是甲乙雙方工程承包機制不健全,甲方對乙方的施工安全監督管理不到位。
國務院安委辦要求各地,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加強對露天礦岩石剝離施工作業安全監管,加強爆破工程作業設計管理,加強對炸藥、雷管等火工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工程承包安全約束機制,堅決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記者張曉松、杜宇)
責編:李二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