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11月11日下午,經過約6個小時的傳訊,陳水扁被台灣特偵組送交收押。圖為陳水扁被銬上手銬,準備乘車前往台北地院的一刻。 中新社發 黃少華 攝
中新網12月29日電 台灣高等法院28日淩晨撤銷台北地方法院無保釋放陳水扁的裁定,發回更裁,台北地方法院定於29日下午2時在刑七庭傳訊陳水扁,屆時將由蔡守訓、徐千惠、吳定亞三人所組成的合議庭做出裁決。
台灣“今日新聞”報道説,法官今日裁決的可能結果有三,一是維持無保釋放原判,二是有保釋放,三則是當庭收押。對於將再度交手,陳水扁律師團除表示已做好沙盤推演,有信心打贏勝仗;而特偵組也不敢鬆懈,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檢察官將全力以赴。
不服台北地方法院兩度裁定陳水扁當庭釋放,特偵組二度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也再度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裁,台灣高等法院裁定書指出,根據檢方起訴書及所示證據,陳水扁涉犯貪污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原審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有違理論與經驗法則,且有違司法正義實現,依法不合。
28日早上10時25分,4名法警用推車將陳水扁羈押案的5大箱裁定書及卷宗,送抵台北地方法院,由於台北地方法院25日召開庭長會議後,決定依“後案並前案”原則,將陳水扁案並由原“國務機要費”案承審合議庭審理,因此,更裁羈押庭將由審判長蔡守訓、受命法官徐千惠、陪席法官吳定亞組成,三位法官都加班審閱卷證。台北地方法院庭長黃俊明表示,由於“後案並前案”,合議庭上周才接手扁案,且台灣高等法院特別叮嚀“原審法院應本于法律精神及本裁定要旨,妥適裁處”,因此,須花多一些時間研究,才能開庭審理,三位法官絕對會秉持法律精神,審慎進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