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最近出版的《南都娛樂週刊》刊發了演員周傑于近日無證駕車的報道,題為《周傑無證駕駛充純爺們鋌而走險》。在該報道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周傑駕駛汽車的照片。還有一張照片顯示,周傑邊開車邊打手機。
根據拍攝這組照片的記者描述,8月底的一天,大約在午夜前後,他在北京某寫字樓附近發現了周傑的車。在等候片刻後,發現周傑出現在車庫,並駕車離開。該記者説,整個過程中周傑自行開車。按照7月交管部門依法扣留周傑駕駛證的決定,周傑不能駕車上路。此外,在事故中,周傑被罰21分,需要重返駕校學習並考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周傑當晚駕車出行,屬於無證駕駛。當記者向周傑的經紀人了解此事時,對方表示他不負責周傑的私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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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霍筠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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