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作賓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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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作賓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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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com消息:1949年的今天,國民黨山東高等法院青島分院開始第三次審判偽青島特別市市長姚作賓漢奸案,24日將本已被判處死刑的大漢奸姚作賓,改為無期徒刑。
姚作賓,生於1891年,早在日本全面侵華戰爭之前,就在偽冀察政務委員會任交通委員會組長。“七 七”蘆溝橋事變時,姚作賓居住北平,千方百計與駐北平日軍聯絡,賣國投敵,以求靠山。1938年,姚作賓隨同大漢奸趙琪來青,深得日本人賞識,先後出任偽治安維持會總務長、社會局局長,1943年升任偽青島特別市市長,兼任偽新民會青島總會會長、華北勞工協會青島辦事處處長等要職。在任偽市長期間,為了幫助日軍的侵華戰爭,姚作賓竭力搜刮民財,先後向日軍送慰問糧6700多噸,獻金5000多萬元,獻飛機120多架。
日本投降後,姚作賓被抓獲。1946年5月至11月,國民黨山東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先後兩次審判姚作賓漢奸案,均以“通謀敵國,圖謀反抗本國”罪判以死刑。但姚作賓憑著與國民黨上層人物的關係,幾次聲訴要求復判,最高法院也兩次將此案發回重審。
青島解放後,姚作賓被抓獲?押。經過兩年的調查取證,青島市人民法院以“勾結帝國主義背叛祖國”罪,判處大漢奸姚作賓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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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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