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麗娜)北京昌宏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物業經理崇某冒用公司名義,出租業主房屋獲利7萬元後揮霍于賭博。昨天上午,崇某在東城法院出庭受審,因合同詐騙罪獲刑3年,並被處罰金3000元。
公訴人指控,2008年10月26日,崇某冒用北京昌宏物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名義,在房屋所有權人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什錦花園衚同兩處房屋出租給侯女士,騙取7萬元。
庭審中,27歲的崇某對公訴人的指控點頭表示認可。案發前,他是昌宏物業公司的員工,被派到東城什錦花園45號院擔任保安,負責小區維護、綠化和水電,後來被提升為物業經理。崇某説,他知道被他騙租出去的兩處房屋是同仁堂的集資建房,一直在閒置。於是,他自作主張在網上發帖稱出租這兩處房屋。
受害人侯女士看到出租信息後,聯絡崇某。崇某帶著侯女士看房,並表示自己負責該院的租房事宜。
侯女士交給崇某7萬元,承租這兩處房屋10年。
崇某説自己當時迷上了賭博著急用錢,7萬元租金在幾天內便被他揮霍在賭局中。事後,他逃往深圳,4個月後因不堪心理壓力回京自首。法官當庭宣判後,崇某説“謝謝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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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石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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