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國元與妻子李敏傑在法庭受審。新華社發
新聞回顧:內蒙古赤峰原市長徐國元涉嫌受賄千萬被公訴
昨天8時30分,內蒙古赤峰市原市長徐國元貪污受賄案在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個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市長,6年間涉嫌狂斂錢財約3200萬元。
據調查,徐國元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的社會潛規則,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甚至發展到逢年過節“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其畸變的靈魂和無盡的貪慾堪稱新版“拍案驚奇”。
>>頂風作案
接受調查期間受賄千萬
內蒙古東南部城市赤峰,其12個旗縣區中有9個是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貧困旗縣。而“父母官”徐國元竟在6年裏,涉嫌年均斂財533.3萬元,月均斂財44.4萬元,日均受賄達1.5萬元。
作為市長,徐國元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逢年過節、出國考察等不送錢他就給人“小鞋”穿,甚至發展到逢年過節“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
徐國元收受禮金的次數和數額逐年攀升,收送禮金的名目和方式日漸多樣化:有的利用項目審批、剪綵、典禮的機會送;有的以謀求對本地區、本單位工作支持送;有的以顧問費、辛苦費、贊助費等名義送……
在徐國元案中,被查扣的貨幣有人民幣、美元、歐元、澳元、加元、港元、日元和泰銖等,物品有金、銀、玉、翠、象牙、雞血石和古董字畫等。只要有人送,他什麼都敢收。
即使“刀架脖子”了,徐國元也不收斂。2006年,徐國元受賄一套價值380多萬元別墅的事情敗露,有關部門根據舉報對他進行案前調查。就在相關領導找他談話時,他一邊向組織表白清廉,一邊頂風作案:有人在此時送其30萬美元和20萬元人民幣,徐國元照樣“笑納”。
辦案人員稱,接受調查期間,是徐國元受賄斂財的“高峰”。僅2007年,他就“進賬”1000多萬元。被抓前一天,徐國元夫妻還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一幅名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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