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現場。記者盧政 攝
廣州日報7月28日報道 這是一齣令人扼腕的家庭悲劇。結婚10年之後,老公明目張膽帶著二奶回家,要求與妻子三人同床,還當著妻子的面與二奶發生性關係。37歲的女子謝某曼不堪忍受丈夫的不倫行為,提出離婚,卻遭到丈夫的拒絕、辱罵和毆打。憤怒的謝某曼趁丈夫熟睡之際,用剪刀剪掉了丈夫的“命根子”。昨日,東莞市第一法院對謝某曼從輕判決,一審判處她有期徒刑十年。
在整個宣判過程中,謝某曼一直低著頭,當法官宣判她被判處十年有期徒刑的時候,謝某曼哭了起來。
她説,她現在非常後悔,“現在總是想起和他在一起打拼的時候”。謝某曼哭著説,現在最擔心的還是3個孩子,“我對不起他們”。謝某曼表示不會上訴。
案情回放
第一幕:丈夫有了外遇
謝某曼今年37歲,是廣東省信宜市人。1997年,謝某曼與丈夫林某儒結婚,婚後兩人相濡以沫,生育了3個孩子,現在最大的孩子已經11歲,最小才8歲。
謝某曼回憶説,去年12月的一天,林某儒突然對她説,他在外面認識了一位女人,兩個人有了感情,那個女人不介意他已結婚,願意搬到家裏,3人一起合住。
謝某曼説,她當時不敢相信這是她丈夫説的話,與丈夫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死活不肯答應丈夫的要求。
第二幕:想離婚被毆打
林某儒不顧妻子哭求,還是把那個女人領到了家裏。更讓謝某曼想不到的是,與自己相處10年的丈夫竟然提出要謝某曼和那個女人睡在一起,並當著謝某曼的面與那個女人發生性行為。
謝某曼説她不能忍受丈夫的所作所為,多次提出與丈夫離婚。今年2月24日晚,謝某曼與丈夫最後攤牌,要求離婚,遭到林某儒的拒絕。謝某曼説:“當晚我們進行了5個小時的談話,他多次動手打我,還揚言要掐死我和3個小孩”。
第三幕:怒剪丈夫命根
謝某曼憤恨之下,決定對丈夫進行報復。今年2月26日10時許,謝某曼到一間雜貨店買了一把剪刀,把它藏在屋內的一張桌子裏。當晚,謝某曼等丈夫睡熟之後,拿出剪刀,將林某儒的“命根子”剪了下來。
林某儒痛醒後大叫起來,看到滿地的鮮血,謝某曼慌忙逃出家門。途中,謝某曼將剪掉的陰莖扔在門前的池塘裏,後逃到萬江區姐姐的出租屋。第二天下午,公安機關將謝某曼抓獲。經法醫鑒定,林某儒為五級傷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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