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母親向記者展示女兒生前的照片。
夏某在接受警方訊問時的筆錄。本報記者 褚朝新 攝
新京報7月27日報道河南平頂山一犯罪團夥,綁架並脅迫一檢察院員工侵害被綁女子。近日記者調查發現,涉案8名疑犯中有6人此前被判重刑,在同一監獄服刑時分獲2至6次減刑,其中一名被判無期徒刑的重刑犯,經過6次減刑15年後出獄。
6名重刑犯均曾獲減刑
一個8人團夥,綁架了河南平頂山市新華區檢察院工作人員夏某和許昌籍女設計師王某某,脅迫前者侵害後者,然後再敲詐夏某。
記者查閱團夥中8人身份時發現,其中6人曾在河南洛陽豫西監獄服刑,且均為重刑犯。6人在獄中相識,出獄後開始結夥。
警方提供的資料顯示,該團夥成員石書偉等6人,都曾被判處10年以上徒刑。巧合的是,6人均在洛陽豫西監獄服刑時被減刑,且提前獲釋。其中,有一名疑犯,被判無期徒刑後獲6次減刑,最終於2005年出獄。
重犯重罪 減刑做法遭質疑
“他們提前或減刑釋放後,不思悔改,相互勾結,自2008年9月開始實施一系列犯罪活動。”一名辦案警官稱,當年9月,陳書勤、郭宏傑等4人多次跟蹤一輛豐田越野車,試圖綁架車主,未能得手。此後不久,團夥中的3人偷來一輛黑色帕薩特,當作作案工具。
當年10月14日,該團夥先後綁架了夏某和王科嘉,並致王死亡。10月下旬,他們跟蹤舞鋼市某車隊隊長,試圖綁架,未遂。
同年11月1日,該團夥又綁架了女子趙某,並輪姦了趙某,而且試圖綁架平頂山市煤炭局副局長陳某,未遂。
平頂山市檢方有工作人員和被害人代理律師均對此表示不解,他們認為,這些重刑犯,獲得減刑出獄後又犯下如此重罪,監獄改造效果何在?
案情陳述 警方檢方有差別
前天,記者從7月12日平頂山市檢察院遞交的起訴書中獲知,為了敲詐獲利,該團夥先綁架了夏某,後綁架了王某某,最後殺害了王某某。
檢方起訴書稱,雖然團夥脅迫夏某殺王某某,但並未真正殺死王,最後殺死王的是團夥中兩名成員。
同時,死者家屬轉述辦案民警的話稱,去年警方告知夏某殺害了王某某。但今年2月,警方起訴意見書顯示,夏某只是勒暈了王某某。
死者家屬將向夏某索賠
關於夏某的身份,新華區檢察院檢察長任書銘説,他是該院一名司機,案發至今一直沒有上班。
死者王某某家屬聘請的律師盧長青説,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已將夏某列為民事被告,提出索賠要求。
平頂山市委宣傳部稱,此案已引起河南省有關方面重視,該省政法委已派員到平頂山督察此案,很快將通報有關結果。
平頂山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分別以等待調查結果和準備起訴備案為由,拒絕受訪。
至昨晚記者發稿時,上述機關均未提供案件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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