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7月23日報道河南平頂山市一個8人團夥涉嫌劫持檢察人員,並綁架一名女生,逼迫兩人發生關係。昨日,警方內部一份通報材料顯示,該團夥被警方定性為綁架殺人犯罪團夥,而該團夥落網時已挾持了另一名女子,並試圖綁架敲詐平頂山市煤炭局一官員。
警方內部通報案情
去年11月22日,平頂山市警方內部通報了這一案件,稱該團夥為重大綁架殺人犯罪團夥,控制犯罪團夥成員8名,並繳獲作案用自製手槍1把。
根據這份內部通報,2008年9月初,團夥中4人在該市石龍區多次跟蹤一輛豐田越野車,蓄謀對車主實施綁架但未能得手。
9月29日,其中3人將汝州市京寶煤業公司一輛黑色帕薩特轎車盜走,作為實施綁架犯罪的主要交通工具。
10月14日22時許,團夥中6人持槍將新華區檢察院工作的夏某綁架,並關押在一民宅內,對夏某採取捆綁、毆打、勒頸、要挾等手段,將其折磨至次日淩晨放回,並多次給其家屬打電話索要現金1000萬元。
當晚,團夥成員連夜駕車將先前關在許昌市的女子王科嘉綁架回平頂山市區,強行逼迫該女子與夏某發生兩性關係,後又將該女子勒死,拋屍于郟縣一廢棄礦井溝。
再次綁架時被警方控制
7月21日,參與辦案的警員介紹,夏某次日被釋放後隨即報案。
據警方內部通報,接報後,平頂山市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偵破,排查出一個以石某、李某為首的8名刑滿釋放人員組成的重大惡性犯罪團夥。
11月3日,專案組獲悉該團夥11月1日曾在漯河市綁架一名女青年,並在平頂山市一民宅內實施輪姦。11月3日,團夥中4人預謀,當晚欲綁架市煤炭局幹部陳某。
當晚,警方將其中1人控制,成功解救被綁架的女子趙某。隨後兩天,警方相繼控制另外7人。
新聞回顧:檢察人員遭劫持後被逼強暴女生 女子最後死亡
為敲詐錢財,河南平頂山市一團夥強迫一名被劫持的檢察人員夏某強暴另一名被劫持的女學生,拍照後試圖勒索夏某1000萬。女子最後死亡,該團夥8人被捕,而夏某未被納入嫌犯範圍查處。據悉,該團夥專門劫持一男一女,然後脅迫男性強暴女性,並拍照對男性進行勒索。
法律答疑:檢察人員被迫強姦女子:依情可宥,依法應究
8名綁匪的罪行令人髮指,其受到法律嚴懲當是必然。問題是,作為檢察人員的夏某在本案中是否存在刑事責任,當地警方將夏某作為被害人,未對其採取任何措施的做法是否妥當?(本文來源:新京報作者:褚朝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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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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