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 > 新聞社區 > 法治新聞 > 正文

定義你的瀏覽字號:

村黨支部書記民主選舉時落選 候選人雇兇毆打對手

 

CCTV.com  2009年07月10日 04: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秋實 通訊員徐徵徵)密雲縣巨各莊鎮某村的村黨支部書記選舉引發一起報復案。因為競爭對手劉某的參與導致自己落選,候選人趙某花錢請了一幫打手,打傷劉某並砸毀其座車。昨天記者從密雲法院獲悉,趙某等人被判賠償劉某醫療費、汽車修理費等各項損失5928元,主謀趙某被勞動教養。

  2007年初,密雲縣巨各莊鎮某村舉行村黨支部書記的民主選舉。候選人趙某本來很有希望當選,但是臨時參選的劉某突然殺入,且票數超過了趙某,導致趙某落選,劉某當選村黨支部書記。趙某咽不下這口氣,決定找人教訓一下劉某,為此他找朋友小李幫忙找一幫打手。人找齊了後,趙某等人開始派人跟蹤劉某,以便掌握其生活規律伺機下手。

  2007年3月14日上午10點左右,劉某坐著朋友張某的汽車進城辦事。通過安插的“眼線”得知這一消息後,趙某和小李馬上糾集了5名男子,趕到密雲縣一居民小區,找到正在等人的劉某,隨即用攜帶的鎬把對劉某進行毆打。毆打過程中,7人還將劉某乘坐的車砸壞。事後,劉某被診斷為“下唇裂傷,右牙外傷”,經密雲縣公安局法醫檢驗鑒定所鑒定,損傷程度為輕微傷(偏重)。事發後,警方對趙某進行了勞動教養。為了索要賠償,劉某和被砸壞的汽車車主將趙某等7人起訴到密雲法院,索賠醫藥費、誤工費等各項經濟損失1187.15元和汽車修理費4741元。

  庭審中,趙某雖然承認他曾指使打手毆打劉某,但他認為自己沒有動手,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審理認為,趙某等人為泄私怨,組織策劃對劉某毆打,共同實施或協助了毆打劉某的行為,侵害了劉某的身體健康權,對劉某因此遭受的經濟損失應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此外,損毀他人財産的應負民事賠償責任,趙某等7人共同砸毀了張某的汽車,因此對張某修理汽車的合理費用應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相關鏈結:

責編:王玉西

1/1

相關熱詞搜索:

打印本頁 轉發 收藏 關閉 網民舉報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稱:            
用戶名: 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