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周曄 通訊員楊昌) 將“場”改成“廠”,“老賴”公司憑一字之差,逃避50萬債務長達8年之久。記者昨日獲悉,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細心追查,在15天內為債務人討回了陳年舊賬。
2000年,漢陽某紙業公司和湖南常德某公司因買賣合同糾紛鬧上公堂,法院判決湖南公司支付50萬元欠款。
可直到2008年,該公司仍然分文未付。開發區執行法官了解案情後發現,之所以一直要不回錢,是因為始終沒能在常德人民銀行找到賴賬公司的賬戶。
今年初,辦案人員直奔常德,先找當地工商部門查詢該公司是否變更登記名稱,發現公司名稱並未變更後,他們再次回到人民銀行調查。銀行工作人員提供了一個重要線索:該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業,賬戶只能在國有四大商業銀行和信用社開立。
隨後,辦案人員在常德市各商業銀行、信用社的市級分行進行拉網式查詢。經過2天追查,他們終於發現了老賴公司逃債的“秘訣”:該公司在銀行開戶的時候,將在工商登記的“蘆葦場”改成“蘆葦廠”,憑這一字之差,硬是逃債8年!
很快,辦案人員查出該公司一個賬戶上有270萬元,50萬元欠款立即被劃扣到位。15天內,8年多的陳年舊賬“一筆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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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程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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