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鄧玉嬌在醫院圖片
28日鄧玉嬌在強制措施變更為監視居住後與母親張樹梅一起過端午節。
事發地點的“夢幻娛樂城”
新華網武漢5月31日電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機關組織偵辦的“鄧玉嬌案”已偵查終結,于5月31日依法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起訴。
公安機關經深入偵查,全面收集證據,認為鄧玉嬌在遭受到黃德智、鄧貴大強迫要求陪其洗浴,被拒絕後又拉扯推搡、言詞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況下,持刀將鄧貴大刺死、黃德智刺傷,其致人死傷的行為屬於防衛過當。
案發後,鄧玉嬌用自己的手機撥打110報警,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行為,具有自首情節。
公安機關根據律師的申請並考慮到鄧玉嬌的身體狀況,對其變更了強制措施,實施監視居住。目前,鄧玉嬌由家人陪伴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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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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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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