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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玉嬌案:“控告書”比警方通報更像真相

 

CCTV.com  2009年05月27日 15:14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國際在線專稿   

  作者:王槍槍

    夏霖在會見鄧玉嬌當天上午還信心十足

    夏霖在會見鄧玉嬌當天上午還信心十足,誰知下午風雲突變。

    兩位律師在會見鄧玉嬌後為她的遭遇悲傷得抱頭痛哭。

    鄧玉嬌案再起波瀾。25日晚8時許,其代理律師夏霖向巴東縣公安局正式提交了一份《控告書》,告黃德智涉嫌強姦,要求該局立案偵查,立即將犯罪嫌疑人黃德智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控告書》中詳細披露了5月10日當晚黃德智對鄧玉嬌實施暴力的詳細細節。而就在25日晚9時20分,巴東縣官方在恩施新聞網上通報了鄧玉嬌母親更換代理律師的消息。對此事,夏霖律師表示還完全不知情。(重慶晚報5月26日)

    三天沒有見到鄧玉嬌母親張樹梅,並且並沒有“被”直接辦理相關解除委託手續的代理律師夏霖,依然在盡著一個律師對當事人應盡的合同義務。提交《控告書》的目的,在於程序介入,以防鄧玉嬌被實施正式批捕後難以“拿人”。而這份《控告書》中,讓我們知道了鄧玉嬌口述的事件經過,比警方幾度轉換關鍵字眼的案情通報,多了更多驚心動魄的細節,多了更多讓人義憤填膺的官員施暴醜行細節。而在該案偵辦至此過程中一波三折、離奇、詭異的情節發生,為此案的走向籠罩了一層渾噩不清的陰霾。

    在控告書中,詳細寫到了5月10日當天,在雄風賓館發生的一幕——鄧玉嬌在水療室洗衣先是遭到黃德智“陪洗澡”的要求,在聲明“不在這裡上班,只是洗衣”之後,又遭到了黃德智強行拉倒在床→脫衣→拉下褲子→脫內褲→手摸下體的系列羞辱動作……這些動作無疑都具備構成黃德智主觀存在強姦意圖、性質屬於強姦未遂的要件。鄧玉嬌逃入休息室被自言“下不了場了”的黃德智和鄧貴大辱罵,鄧貴大更揚言“我們就是來消費的,你他媽的就必須要服務”,在鄧玉嬌懇求之後,被鄧貴大罵“當了婊子還要立牌坊”,隨後被用鈔票搧擊,一直退到沙發處欲離開又被拖回;隨後鄧玉嬌被鄧貴大“推胸前”→“推倒”在沙發上→“起不來了”→“黃鄧二人撲上來”→鄧玉嬌拿刀向前亂刺……結果是鄧貴大死,黃德智傷……在這些情節裏,鄧貴大極度羞辱的手段難逃強姦意圖或助黃德智強姦的嫌疑。

    縱觀控告書中的案發細節,比警方通報翔實了N倍,雖然我們不能就此完全認定律師轉述的鄧玉嬌“一面之辭”就是事件的真相,但毫無疑問的一點是,控告書中的內容比警方通報更符合邏輯、常理甚至是刑偵推理——如果只是如警方通報般僅為“異性洗浴服務”,鄧玉嬌至於反應激烈嗎?假如不是被逼無奈身受侵害,假如不是在兩男圍攻中無法脫身,一個年輕弱女子會揮刀殺人嗎?警方稱鄧玉嬌被“推坐”,按照這個動作位置的角度和高度,“坐著”的鄧玉嬌刀刺的部位應該在站立“推”她的鄧貴大的肚子以下,只有在被撲倒在沙發上之後,只有在鄧貴大同樣撲倒在鄧玉嬌身上的時候,鄧玉嬌揮刀才可能刺中與之呈正面直對狀態的鄧貴大脖頸上那致命的動脈……控告書的這些細節,顯然比警方案情通報的“真相”更可信,更像是事件真相,當然更屬於正當防衛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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