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服務費
試點城市:深圳、湛江和韶關
支付方式:爭取由醫保支付
收費標準:不搞一刀切,同一醫院不同醫生標準或不同
本報訊(記者葉平生通訊員岳佳綜)今後,廣東的公立醫院將逐步試點收取醫師服務費。
記者昨天從廣東省物價局獲悉,全省將首先在深圳、湛江和韶關三地公立醫院開展收取醫師服務費的改革試點,並力爭在未來3~5年內在全省所有公立醫院逐步取消醫院銷售藥品收取15%以下的加成率。
在昨天省物價局舉行的藥品差別定價辦法新聞發佈會上,省物價局副局長馬雲介紹,根據廣東醫藥價格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全省將在深圳、湛江、韶關等三市率先試點的基礎上,逐步調整降低直至取消非營利性醫療服務機構的藥品加價率,取而代之收取醫師服務費,以彌補醫院因取消藥品加成後而出現的收入損失。
馬雲表示,為了避免造成醫藥價格改革就是要讓醫院“堤內損失堤外補”的印象,將來的醫師服務費將爭取通過醫保費用支出,從而不增加患者的看病負擔。
對於即將收取的醫師服務費,馬雲表示,省物價局將不會在全省設立一刀切的收費標準。“畢竟,珠三角城市與東西兩翼及粵北山區市縣的收入水平還存在著較大差異。”他認為,為了讓醫師服務費更好地反映醫療服務人員的價值,將來甚至同一座城市內不同等級的醫院,乃至同一醫院內不同職稱等級的醫生,都將執行不一樣的醫師服務費收費標準。
馬雲還表示,廣東將在加大對醫療服務政府投入的同時,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收費,以真正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和技術含量。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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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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