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5日電 “2009年10月開始,所有三級醫院都要開展預約診療服務。二級醫院也要逐步開展這項工作。”這是衛生部醫管司5日公佈的《關於在公立醫院施行預約診療服務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中的內容。
為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意見,有針對性地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看病難問題,方便群眾就醫,衛生部決定在公立醫院率先施行預約診療服務工作,並組織起草了《關於在公立醫院施行預約診療服務工作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為推動公立醫院開展預約診療工作,徵求意見稿中要求,醫院要定期更新門診診療科目信息,包括醫務人員的出診時間和專業,以方便群眾選擇預約和就診;要將預約診療服務工作作為醫務管理的重要內容,與病案管理工作結合起來,逐步運用信息技術,為病人提供優質預約服務。
徵求意見稿指出,醫院要制訂服務標準引導患者通過預約掛號就診,逐步提高預約掛號佔門診掛號尤其是專家門診號的比例;要逐步建立信息化管理平臺,對出院病人就診實施連續管理;對於急診病人、高熱病人、重病員和65歲以上的老人及來自外地的病員,應重點作出安排。
徵求意見稿要求,公立醫院開展預約診療服務,必須按照物價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標準收取掛號費用和相關費用,不得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不增加收費項目。公立醫院不得與任何社會仲介機構合作開展向患者收取費用的預約掛號服務。在預約掛號時要推廣採取實名制方式。
衛生部指出,預約診療服務是公立醫院以病人為中心開展醫療服務的重要改革措施,對於方便群眾就醫、提高醫療服務水平具有重大意義。在公立醫院率先施行預約診療服務工作,有利於患者進行就醫諮詢,提前安排就醫計劃,減少候診時間,也有利於醫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醫療質量,降低醫療安全風險。(本文來源:新華網作者:周婷玉 鄒偉)
相關鏈結:
責編:李二慶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