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上海以30.48億元的高價,杭州以20650元/平方米的單價,創造了滬杭“一日兩地王”格局。此前,在北京市朝陽區廣渠路15號地拍出40.6億元時,北京出現“五天三地王”局面。
2007年那一輪土地市場熱中,就産生過一批“地王”。這些老“地王”後事如何?對新一代“地王”的命運有什麼啟示?
開發商為何對“地王”情有獨鍾
根據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權威數據,2007版的“地王”大多“晚景淒涼”。
2007年6月,志成企業以11.04億元摘牌上海普陀長風生態商務區4號東南地塊,折合樓面價約1.64萬元/平方米。2008年6月,志成企業退地,違約損失超過3000萬元。
2007年9月,福州融信地産以總價9.04億元、每畝單價近2000萬元高價拍下白馬路地段,成為福州“地王”,樓面地價高達9953元/平方米。2008年3月,福州融信地産以損失7000多萬元保證金的代價,“吐出”福州“地王”。
“‘天價地’的成本不僅是表面成本,而是可以通過‘天價地’起傳導作用,拉動其他樓盤高價快速銷售。”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副教授俞明軒博士認為,開發商額外付出比周圍地塊更高的價格,還能使其賬面價值提高。
因此,作為一種商業手法,“地王”單個項目成本可能過高。但要看到另一方面,高成本已經被同一家開發商的其他樓盤價格暴漲、銷售加快所分擔。此外,開發商還能用高價地在股市融資。
據《廣東省2008年房地産藍皮書》分析,當年上市公司利用資本市場拓寬融資渠道,通過增發新股,發行公司債等形式獲得鉅額資金拿地,然後又以土地儲備為籌碼,提升業績,刺激股價,再融資。如此在樓市、股市左右逢源。“退貨”的土地,實際成為純粹的資本工具,不再是生産資料。
公眾要理性,莫上“地王”當
中國農業大學土地管理系主任朱道林教授説:“所謂‘地王’産生後帶動周邊房價上漲的説法,完全是一個‘誤區’。從理論上來説,影響房價的因素,一個是區位,一個是基礎設施。基礎設施是一個關鍵。現在‘地王’的體量都偏大,‘地王’一旦出現,對這個地區的帶動作用可以説一點兒也沒有了。不但沒有帶動作用,還使當地基礎設施負荷比重增加。那麼,你説住在‘地王’周邊是好還是壞。最簡單的判斷是,至少你的交通擁堵會比以前增加很多。”
朱道林説,“地王”所處的地方,特別地塊過大的“地王”,會影響當地社區運行關係。無論對買房還是租房而言,“地王”的出現,對區域並不一定是好事。對周邊小區設施、生活成本、交通條件、環境質量,都會形成擠壓。“應該引導消費者不要跟這個風,不要替開發商炒作,不要自己給自己製造負擔。”
“天價地的獲得很可能形成風險,但是這個風險要由企業來承擔,而不能轉嫁給社會。”俞明軒説,防止企業把土地放在那裏,讓土地自然增值。
按國務院有關規定,土地閒置滿兩年就面臨著被政府無償收回,閒置滿一年不滿兩年的,將按土地價款的20%繳納土地閒置費。對閒置房地産用地還要徵繳增值地價,對違法用地項目不得提供貸款和上市融資。
據報道,廣州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近日已將2007年部分違約“地王”處理意見上報廣州市政府,首批8家房地産企業將因為沒有如約履行經營性用地拍賣和開發流程,將面臨處罰。資料顯示,2007年,廣州市出讓土地中有27宗地塊的樓面地價超過了當年土地成交均價4622元/平方米,從而成為各種“地王”。目前未動工或緩開工的高達24個。
據新華社北京8月2日電 新華社記者 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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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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