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位於陜西省東北部的澄城縣堯頭斜井煤礦,2008年10月29日晚20時左右發生瓦斯爆炸事故。圖為三十一日下午,煤礦內外救援車輛忙碌的情景。 中新社發 張相印 攝
中新社西安七月九日電 (記者 冽瑋)記者九日從陜西省有關部門獲悉,因對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澄城縣堯頭斜井煤礦發生的瓦斯爆炸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澄城縣縣長郭永峰等四名市、縣級別的官員于七日分別受到處分。
渭南市監察局七日宣佈,根據陜西省監察廳《關於落實澄城縣堯頭斜井煤礦“十 二九”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相關責任人處理意見的通知》要求,認定渭南市政府副秘書長王天久在此次事故中履行職責不夠到位,工作失察,對事故的發生具有一定的監管責任,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認定澄城縣委常委、副縣長趙少鋒在此次事故中工作失察,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認定澄城縣委副書記、縣長郭永峰對此次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的領導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認定渭南市煤炭局調研員張培傑在此次事故中未認真履行職責,疏于管理,工作中把關審查不嚴,對事故的發生具有一定的監管責任,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九日,地處陜西省渭北高原的澄城縣堯頭斜井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二十九人遇難,七人受傷。該礦“六證”齊全。始建於一九七0年三月,屬地方國有煤礦,年生産能力三十三萬噸。
有關部門查明,堯頭斜井回風巷口因積水阻斷風流,致使工作面瓦斯大量聚集,在檢修排水的過程中,瓦斯沿著回風巷道大量涌出,適逢遇到途經此處的工人明火吸煙,由此引起爆炸。此間相關部門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已於今年三月對二十七名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和行政處罰(其中七人在事故中死亡,故不再追究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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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德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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