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國家土地副總督察鹿心社先生 攝影/中國網 胡迪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2009年6月23日(星期二)上午舉行新聞發佈會,請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國家土地副總督察鹿心社和國家土地副總督察、部黨組成員甘藏春介紹“保經濟增長、保耕地紅線”行動進展與成效等方面情況,並答記者問。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國家土地副總督察鹿心社説,對被徵地農民補償安置落實不到位現象在個別地方確實存在,但需要強調的是,絕不能以保增長為名,侵害被徵地農民的利益,對被徵地農民利益安置補償不到位的不能用地,國土資源部在以下幾個方面採取了相應的措施:
第一,國土資源部組織指導各省區市制定統一的徵地補償年産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價,防止低價徵農民的地;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安置被徵地農民,把農民納入社會保障。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要徵求被徵地農民的意見。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用地審查的時候,對徵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批准用地。
第二,加大對違法徵佔農民土地行為的監督檢查和查處力度,發現在徵地當中損害農民利益、補償安置不到位的,及時糾正、及時處理。
第三,配合中紀委堅決查處在徵地當中不履行徵地審批手續、徵地補償安置不到位、或者採取強制手段徵佔農民土地的行為。這三類情況被中紀委列為糾風的重點。可以説,現在徵地當中侵害農民利益的行為比過去大大減少,但是,對個別地方出現的徵佔土地侵害農民利益的現象,我們是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堅決維護好被徵地農民的權益。(胡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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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汪蛟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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