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方案
(2007年9月12日)
國土資源部
為解決當前土地執法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國土資源部決定從現在起到今年底,集中100天時間,開展以查處“以租代徵”為重點的全國土地執法百日行動。
一、總體要求通過集中清理
2005年1月1日以來“以租代徵”、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擴大工業用地規模、未批先用等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查處違法違規案件,有效遏制土地違法違規現象有所上升的態勢,進一步落實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保證國家土地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確保中央土地調控政策的有效實施。
二、主要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以租代徵”行為的整治。重點查處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規避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通過出租(承租)、承包等方式非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進行工商企業項目建設的“以租代徵”行為。到今年底,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對“以租代徵”的違法違規問題,逐一清查到位,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對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批准“以租代徵”佔地建設的,要追究其非法批地的法律責任;對單位和個人擅自通過“以租代徵”佔地建設的,要追究其非法佔地的法律責任。
(二)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擴大工業用地規模行為的整治。重點查處現有已審核公告的開發區擅自突破國土資源部核定的四至範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圈佔土地的行為;查處以“工業集中區”等名義,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圈佔土地進行工業用地開發的行為。到今年底,全面清理開發區或以“工業集中區”等名義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圈佔土地的問題,對發現的問題分類進行處理,進一步規範開發區用地行為,鞏固開發區清理整頓成果。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准之前,各地一律不得在規劃範圍外以開發區、“工業集中區”、“産業集聚區”等各種名義非法調整規劃。
(三)“未批先用”行為的清理和整治。重點清查城市批次建設用地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先行徵地、供地、施工建設的違法違規行為。到今年底,全面查清各地城市批次建設用地“未批先用”的建設項目,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予以處理。對單獨選址建設項目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擅自先行動工建設的行為,到今年底,要查清事實,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區分不同情況,分類提出處理意見。同時,要研究進一步改革和完善建設用地報批程序的辦法。
三、工作安排 百日行動分三階段進行:
(一)自查清理階段(9月15日至10月14日)。國土資源部專門召開視頻會議部署百日行動。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根據百日行動方案以及視頻會議精神要求,組織部署本行政區域內土地違法違規問題的清理工作。自查清理要充分利用衛片執法檢查等工作成果,全面查清問題後統一登記填表,並將清理結果匯總報國土資源部,同時抄送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
(二)查處糾正階段(10月15日至11月24日)。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對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查處到位;對清理出的管理不規範問題,要採取措施,予以糾正。國土資源部從各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工作組,對自查清理、查處糾正工作以及第七次衛片執法檢查的進展情況進行檢查。
(三)督察整改階段(11月25日至12月25日)。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針對清查各類土地違法違規案件中暴露出的管理問題,舉一反三,制定以完善制度和程序,明確執法責任為重點的整改方案。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帶隊組成檢查組,對部分地區的查處糾正情況進行檢查,並開展對重大問題的調研。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對壓案不查、查處不力的,要督促整改。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統一認識。國土資源部成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百日行動。領導小組由部黨組書記、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任組長,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國家土地副總督察李元,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任副組長,部各有關司局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甘藏春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工作由部執法監察局和國家土地總督察辦公室負責。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本次行動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按照行動方案的要求,逐級認真動員部署,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確定具體的工作任務和目標,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全面領導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百日行動。
(二)統籌兼顧,協同配合。今年以來,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部署了進一步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專項行動,監察部等五部門聯合開展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農業部等七部委聯合部署了開展全國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按照專項行動、專項清理、專項治理和本次百日行動的部署和要求,統籌兼顧,積極開展相關工作,確保完成各項任務。百日行動中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彙報,特別是涉及本部門難以解決的問題,要主動提出建議,積極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持,要做好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工作,共同研究解決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中的關鍵問題。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負責對專項行動、專項清理、專項治理和百日行動的全過程督察,按照各項工作的要求,明確各階段的督察重點,推動各項工作的有效開展和落實。
(三)依法查處,督促整改。地方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嚴格依法依紀處理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嚴肅處理以罰代法、處罰不到位的行為。對土地違法違規涉及到應當追究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政責任的,要移送監察部門;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嚴格追究瞞案不報、壓案不查的責任。對於不認真組織查處的,部將直接立案查處,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嚴重的地區,實行問責。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對壓案不查或查處不力的地區,應及時向有關省級及計劃單列市人民政府發出整改意見書;整改不力的,報請國家土地總督察責令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
(四)積極宣傳,營造氛圍。最近一個時期,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宣傳工作要以百日行動為重點,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百日行動各階段的整治成果和查處違法違規用地行為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要定期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相關信息,通報百日行動的進展情況。各地都要通過媒體曝光一批影響惡劣的案件。要通過聲勢浩大、卓有成效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中央關於嚴格土地管理,堅決打擊土地違法違規行為的堅定決心,牢固樹立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觀念,營造良好的土地管理氛圍。
(五)建章立制,規範管理。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通過百日行動,認真總結土地管理的經驗,針對土地管理和土地執法中存在的問題,立足於從管理上查找原因,對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對制度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實措施;要建立公開透明的辦事程序和集體決策制度,進一步規範工作程序,促進依法行政和依規辦事。國土資源部將對百日行動組織開展情況、土地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等予以通報。各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在每個階段結束後(10月14日、11月24日、12月25日)將百日行動各階段進展情況匯總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責編:修榮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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