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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規定舉報黨政機關"小金庫"最高獎10萬

 

CCTV.com  2009年06月06日 08:53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京報  

  核心提示:北京市日前召開“小金庫”治理工作會議,規定市民舉報黨政機關私設"小金庫"最高可獎10萬,對於有“前科”的幹部將重點檢查。

  即日起至本年底,北京將“篩查”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小金庫”,舉報確切線索者最高可獲10萬元獎金。3日,北京召開“小金庫”治理工作會議,北京市常務副市長吉林表示,“小金庫”治理不能僅停留在表面上,“要追根求源,查找發現深層次的問題”,應納入長期的、經常性的監督管理範圍。

  有“前科”者將受重點檢查

  本次“小金庫”專項治理,覆蓋麵包括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以及按照有關規定所設立的各類社會服務組織。

  其中,以前檢查曾發現存在“小金庫”的部門、單位,將受到重點檢查。此外還有五類單位、部門被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執收、執罰權相對集中的單位、部門;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部門和單位,如教育、衛生、交通等;與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有隸屬關係的單位,如賓館、培訓中心、招待所、報社等;接到群眾舉報的部門和單位;自查自糾措施不得力、工作走過場的部門和單位。

  舉報確切線索者有獎

  2007年以來各項“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2006年底“小金庫”資金滾存餘額和形成的資産;所有應列入而未列入單位賬簿的各項資金(含有價證券)及其形成的資産,均將納入治理範圍。如設立的“小金庫”數額較大,或情節嚴重,檢查範圍還將追溯到以前年度。

  如在專項治理中弄虛作假、壓案不查、對抗檢查、拒不糾正、銷毀證據、突擊花錢、打擊報復舉報人,或“小金庫”數額巨大、情節嚴重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將受到從重處理,涉嫌犯罪者移交司法機關。

  此外,專項治理啟動後再設立“小金庫”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將受到先予以免職、再追究法律責任的處罰。

  目前,市紀委監察局已開通“小金庫”投訴舉報電話,設置了舉報信箱、舉報網址。

  專項行動中,對於舉報“小金庫”確切線索的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將按照收繳入庫的“小金庫”資金、稅款和罰款的金額,給予3%至5%的獎勵,獎金最高額為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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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金庫”舉報方式

  舉報電話:010-83671199

  舉報信箱:北京市豐台區西三環南路9號,郵編 100161

  舉報網址: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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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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