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在財務以外另設賬目的小金庫,今天發個津貼,明天增加點福利……從今日起,這種“好事”將受到嚴查嚴處。
昨日,記者從我市小金庫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治理工作將以全市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為主要對象,對於小金庫舉報有功的市民最高可以獲得10萬的獎勵。
多次清理仍屢禁不止
近年來,我市多次清理小金庫現象,但是小金庫的設立仍屢禁不止。市財政局副局長陳元春坦言,近年來仍接到不少群眾舉報小金庫現象。
記者了解到,我國清理小金庫的行動已經有11次了,這次開展的已經是第12次。從上世紀80年代以來,國務院先後11次清理小金庫。1998~2006年上半年,全國審計機關共查出“小金庫”(含擠佔挪用)金額1406億元。其中機關事業單位730億元。國家審計署總審計師孫寶厚曾撰文指出,“全國究竟有多少‘小金庫’?有多大規模?誰也説不清楚,誰也查不清楚”。
自檢發現從輕 隱瞞嚴懲
“檢查開始時,可以預計會有不少設立小金庫的單位突擊花錢。”陳元春説,這次檢查將先要求各個單位自己檢查,在自檢階段發現的小金庫可以從輕處理,但是如果在以後的全面檢查中發現突擊花錢,隱瞞不報的將進行嚴懲,情節嚴重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市民舉報最高可得10萬
按照中紀委公佈的獎勵方法,對舉報有功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查出並收繳入庫的“小金庫”資金、稅款和罰款的金額,給予3%至5%的獎勵,獎金最高額為10萬元,由同級財政負擔。陳元春表示,將對舉報人的身份嚴格保密。 (記者 劉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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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徐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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