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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工“撿”14公斤金飾 可能面臨無期徒刑(圖)

 

CCTV.com  2009年05月11日 09:1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廣州日報   

梁麗就在這個垃圾桶旁邊撿到了價值300萬元的黃金首飾。

  【核心提示:】

  月入僅千元的機場清潔工,竟然在垃圾桶旁“撿”到一箱價值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黃金首飾!令人吃驚的是,這種“當頭紅運”對這個“幸運兒”來説,卻竟然是一個噩夢的開始。

  因為這筆橫財的主角,40歲的清潔工梁麗,有可能要被司法機關以盜竊罪進行起訴,一旦定罪,因為數額巨大,梁麗要面臨的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

  該案在深圳法律界引起極大關注,深圳大學法學院教授認為梁麗可以被稱為深圳的“女許霆”,其爭議之大比許霆案有過之而無不及。

  一個清潔工,一天之內,由撿到天價黃金首飾的“幸運兒”,變成可能要面臨無期徒刑的嫌疑犯;一個完整的三口之家,一天之內突然到了支離破碎的邊緣;一個尚未開始起訴的疑案,成為大學課堂裏的典型案例……而這一切都是由一個不起眼的小紙箱開始。

  連日來,記者就這個離奇的案子進行了深入的採訪和調查。

  從天降:

  垃圾桶旁“撿”到一箱黃金首飾

  案件的主角梁麗,女,今年40歲,是河南開封人,被刑拘前是某清潔公司員工,負責深圳機場候機樓B樓出發大廳的清潔衛生。案件發生在去年12月9日,記者拿到的一份今年3月12日由深圳市公安局出具的起訴意見書,意見書詳細描述了案件的發生過程。

  事發地點是深圳機場B號候機樓二樓出發大廳。當天上午8時20分左右,梁麗如常在機場候機大廳裏打掃衛生。當她第一次走到19號登機櫃臺時,看到垃圾桶附近有兩個女乘客帶著一個小孩在嗑瓜子,她們中間有一輛行李車,車上放著一個類似方便麵箱的小紙箱。過了五六分鐘,兩位旅客急急忙忙跑進安檢門。梁麗第二次來到19號櫃臺垃圾箱旁,看到那個小紙箱還在行李車上,以為是她們丟棄的,左右看看也沒有人,就順手把小紙箱當作丟棄物清理到清潔車裏。然後梁麗繼續在大廳裏工作。約9時左右,梁麗走到大廳北側距案發現場約79米遠的16號衛生間處,告訴同事曹某稱自己“撿”到一個紙皮箱,裏面可能是電瓶,先放在殘疾人洗手間內,如果有人認領就還給人家。

  上午9時40分左右,梁麗和其他清潔工聚集在3樓一起吃早餐,其間梁麗又告訴大家其撿到一個紙箱,比較重,可能是電瓶。這時另一名清潔工馬某就提出去看一下,如是電瓶就送給他用於電魚。

  於是馬某和曹某就到樓下放紙箱的殘疾人洗手間,打開紙箱後發現裏面竟然是一包包的黃金首飾。兩人取出兩包首飾一人分一半後就離去了。快下班時曹某看到梁麗,告訴她撿到的紙箱內裝的可能是黃金首飾。梁麗不相信,來到那個洗手間從紙箱拿出首飾查看,並拿一件首飾讓同事韓英拿到大廳內的黃金首飾店詢問。韓英回來告訴梁麗,這首飾和首飾店裏所賣的黃金首飾是一樣的。梁麗以為韓英跟自己開玩笑,覺得這麼貴重的東西不可能沒人要,頂多是從路邊小攤買的假首飾。反正是撿的又不是偷的,不如下班拿回家給小孩子玩或送給親戚朋友。中午下班後梁麗就把小紙箱帶回自己家中。

  從中來:

  300萬元金飾疑成被盜品

  到了下午4時,梁麗同事曹某在她出租屋樓下喊,説你撿的東西,人家失主報警了。梁麗告訴曹某,説明天上班交上去不就行了。傍晚約6時左右,兩個人來到梁麗家,説他們是警察,問她是否撿到一個紙箱。梁麗確認他們真是警察後,就主動從床下拿出那個紙箱交給他們。警察把梁麗一家人帶到派出所。

  原來,當天上午9時許,機場派出所接到了一位叫王騰業的男子報案,説自己是東莞市厚街鎮永泰東路金龍珠寶公司員工,早上8時許在19號櫃臺前辦理行李托運手續時,機場工作人員告訴他貴重東西不能托運,他於是馬上到距離19號櫃臺22米遠的10號櫃臺找值班主任諮詢,卻把裝有14公斤黃金首飾的紙箱放在行李車上,而該行李車就停放在19號櫃臺旁邊的垃圾桶處。10分鐘後,當王騰業返回原處,發現紙箱不見了,便急忙向警方報警。

  當天晚上,機場派出所便衣民警分別在梁麗、曹某、馬某處找回了這批黃金。經鑒定,在梁麗處找回的首飾均為足金首飾,總重13599.1克,價值人民幣2893922元;在曹某、馬某處找回的黃金首飾分別價值106104元和66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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