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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認定扁受賄2.9億 台北101董事長未被起訴

 

CCTV.com  2009年05月06日 05:55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新華網  
專題:陳水扁深陷弊案被裁定羈押

  台北101大樓,被稱為全世界最高的摩天大樓,是台北乃至整個台灣的地標性建築物。

  新華網消息據臺聯合晚報報道 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涉嫌貪瀆案,查出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另涉貪污案,今天(5日)依貪污等罪將陳水扁、吳淑珍追加起訴。至於前101董座陳敏薰涉嫌以政治獻金名義致贈扁家1000萬元(新台幣,下同)部分,檢方認為不構成行賄,將陳敏薰簽結,未予起訴。

  檢方認定扁家的貪污金額,包含涉嫌分七次向辜仲諒勒索2億9000萬元,但今天的起訴並不包含藏放在國泰世華銀行的5.7億元,案情顯示,扁案仍有第三次浪潮偵查行動。檢方起訴時機一延再延,據了解,與內部對於案情及法律意見未達成共識有關,台北地院預計後天審理陳水扁的延押庭,檢方起訴趕在延押庭開庭前,與特偵組曾承諾“在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前,法官可審酌扁有無釋放機會有關。

  陳敏薰被指涉嫌以政治獻金名義致贈扁家1000萬元臺支,事後吳淑珍持支票轉換成現金流入陳致中海外帳戶,檢方傳訊前“財政部長”林全查出扁曾施壓讓陳敏薰擔任“台北101”董事長,扁家涉嫌賣官。對於這部分案情,經特偵組調查後,有不同法律見解,認定該款項屬“不違背職務行賄罪”,也就是送錢者不構成犯罪,因此,陳敏薰在本波偵結中,並未被起訴,獲簽結。

  此外,陳水扁、吳淑珍涉嫌自2002年起,多次利用前中信金控副董事長辜仲諒進出“總統府”或官邸的機會,先由陳水扁藉由選舉,或為“外交”利益等因素希望辜仲諒支持,再由吳淑珍當面向辜仲諒索取所需金額。辜仲諒前後7次共將2億9000萬元現金交付陳水扁、吳淑珍或所指定的人。

  特偵組預計下午對外公佈偵查結果,就扁、珍涉嫌貪污部分,也將並案由台北地院合議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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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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