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受公眾關注的可口可樂並購匯源事件,終於有了結果。可口可樂的“聯姻”美夢,在《反壟斷法》的“利劍”揮斬之下破滅了。
商務部在3月18日宣佈,可口可樂並購匯源未通過反壟斷調查,因為收購會影響或限制競爭,不利於中國果汁行業的健康發展。對此,商務部也進行了闡述,比如,如果收購成功,可口可樂有能力把其在碳酸軟飲料行業的支配地位傳導到果汁行業,並且會對果汁市場的控制力會明顯增強,使其他企業沒有能力再進入這個市場,最終擠壓國內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抑制國內其他企業參與果汁市場的競爭。
這場並購事件,被無數公眾視為中國反壟斷法第一場大考。現在,答案給出來了,最直接的結果,是讓無數人免於為民族品牌消失與國家經濟安全擔憂。當然,審視這樣的外資並購事件,本不應陷於狹隘的民族主義視角。令人欣慰的是,商務部的相關闡述表明,這是緊緊圍繞市場競爭秩序的維護,以《反壟斷法》的標尺進行衡量界定的。這當然既能體現市場與法治理性,也利於展示國家與民族的氣度。
儘管把這起極受關注的外資並購民族品牌事件引向市場與法治視角,本身已是一種巨大進步。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商務部現在給出的答案,就不會經受各種爭議與評判了。拒絕可口可樂並購,能否獲得足夠的公信力與説明力,就在於這起事件到底能不能經過法律程序正義的考量,就得看《反壟斷法》到底能不能為這個結果提供足夠的制度支撐。這實際上就是審視可口可樂並購匯源未通過反壟斷調查的關鍵落點。
可以説,現在中國《反壟斷法》第一場大考有了答案,它實際上也就莊嚴宣佈,對跨國公司來説,中國的《反壟斷法》並不是花架子。這樣一來,《反壟斷法》也就真正進入了國內外公司的視野。對這起並購事件的處理,如果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據,離開高超的法治技巧,都很容易遺留口實。
那麼,現在就需要全面展示《反壟斷法》拒絕可口可樂並購匯源的底氣了。此次商務部做出決定的依據是《反壟斷法》第二十八條。那麼,相關的制度文本到底能否為反壟斷審查提供支撐呢?眾所週知,反壟斷審查是一項涉及內容廣泛、技術極其複雜的工作,並且需要通過相關事實、數據來進行界定,這些都需要詳實的配套制度進行闡釋,否則就難以具備足夠的説服力。遺憾的是,目前商務部給出的法律依據與相關闡述,還是太過籠統與原則了。
由此,商務部更應為可口可樂收購匯源案反壟斷審查的裁決,給出更多法律解釋,來消解可能招致的質疑。法治的公信力,很多時候都不是由某個判決結果來決定的,其關鍵就在於相關運行是否符合法律的程序正義,是否有足夠的配套制度來支撐法律的運行。
即便是在目前《反壟斷法》的配套制度尚未健全完善的語境下,相關部門也應該真正俯下身去,憑藉既有的法律制度與法律技巧,來傳遞法律的權威與公信,而不能閃爍其詞。更重要的是,這件事也應該倒逼相關法律配套制度的儘快完善,來讓《反壟斷法》對任何壟斷行為,都有説“不”的足夠的底氣與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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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二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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