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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優秀志願者候選人]郭涇亮事跡介紹:積極維權 獻力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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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涇亮律師,男,45歲,係廣東集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合夥人,珠海市服務婦女兒童志願者協會負責人,珠海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珠海市香洲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珠海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任政府公務員,高校法學教師,從事專職律師15年。

  自2001年以來,郭涇亮每週的星期三和星期五兩天均在珠海市人民政府信訪辦公室參加義務接訪活動,先後為5000多位市民義務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其中多為下崗失業職工或“三期”中的女職工,獲得了職工群眾的一致稱讚。他熟練應用法律知識啟發和引導廣大勞動者依法更改維權,獲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2007年1月,郭涇亮被廣東省司法廳授予“法律援助先進個人”,2009年12月,被廣東省志願者聯合會授予“廣東省志願服務銀獎”的榮譽證書,2010年3月,郭涇亮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榮譽證書。郭涇亮律師經常深入到社區、企業進行法律知識義務宣講,他常説:“律師應該是法律的傳播者和普及者。律師應有正義感。”2006年,珠海某酒店青年女職工唐亮文因職場競爭被同室女工的同性戀女友用強硫酸潑面導致全身54%嚴重澆傷,癱瘓在床,而酒店認為屬非工作不予理睬的情況下,郭涇亮毅然決定無償為她提法援,爭取權益,從而獲得依法及時的處理。2009年4月,珠海鬥門區的梁女士在哺乳期被企業辭退,郭律師義務為其維權,通過法律程序撤銷該企業的違法決定。他耐心細緻,不厭其煩地解答來訪者提出的各種法律疑難問題,積極、熱情地為群眾解惑釋疑,排憂解難,受到了當事人的普遍好評。此間,利用接訪的機會,郭律師還積極進行法律宣傳,並經常與珠海市婦聯的同志一道去社區、街道開展義務法律諮詢和普法宣傳活動,努力為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添磚加瓦,貢獻力量。

  九年來,郭涇亮律師積極辦理法律援助案件多起,他認真負責、熱情週到地為受援人提供無償法律服務,在辦理具體案件中他堅持原則,顧全大局,依法維權,不計得失,堅持維護法律尊嚴,其所辦理的典型法律援助案件被《珠海特區報》、《珠江晚報》、《廣州日報》、《羊城晚報》、珠海電視臺、珠海電臺等多家媒體登載或播發,深受好評。自2001年以來,郭涇亮律師連年被評為珠海市熱心公益先進律師,其中2004年被評為廣東省熱心公益先進律師。2010年獲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廣東省志願服務銀獎;2006年獲廣東省司法廳“熱心公益先進律師”。

  郭涇亮認為作為律師應當將忠於憲法和法律這一原則貫穿于職業生涯的始終,律師志願者的思想理念中應當是憲法和法律至上,律師志願者應當樹立強烈的法律意識,用法律武器去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在協會法律援助站,郭律師急當事人之急,想當事人所想,努力以自己的實際行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法律的正確實施。他待人以誠,和藹可親,不卑不亢,從不敷衍塞責。

  2009年以來,珠海市婦聯及服務婦女兒童志願者協會法律援助站開通了維權服務熱線12338,實行24小時全時程維權服務。郭涇亮自告奮勇地主動承擔起夜間接電維權服務的任務。自該熱線開通以來,平均每晚接聽並解答諮詢電話7-10宗,每月接答500-600個法律諮詢電話,來電大部分為外來務工人員,主要諮詢問題涉及勞動工資、婚姻關係、社會保險、家庭暴力、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其中女職工勞動權益保護、婚姻問題、家庭暴力侵權類佔80%以上。由於白天要緊張上班,工作忙碌,故外來女工多選擇業餘時間尤其是晚上來電話,詳細詢問,以求釋疑。郭涇亮律師不計得失,耐心細緻,不厭其煩,犧牲大量休息時間,針對群眾訴求,悉心進行法律分析和法律闡釋,認真、及時、準確地為受援者進行法律指引,提出切實可行的維權方案,贏得了來電群眾的交口稱讚、一致好評。

  今年以來,郭涇亮利用最高人民法院首推的針對婚內家庭暴力而實行的“人身安全保護裁定”這一新的民事強制措施確定在珠海市基層法院試點審理的契機,在熱線維權中不失時機地向家庭暴力的有關當事人進行法律宣傳,對最高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護令”這一全新的司法舉措進行細緻講解,全面闡述立法政策精神及對當事人個人的利害關係,充分發揮法律的教育功能、引導功能、評價功能和預測功能。郭涇亮通過在24小時熱線平臺上所掌握眾多的第一手資料,在接訪中接受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委託,及時啟動司法維權程序,成功地辦理了珠海市乃至廣東省首例婚內訴前的家庭暴力“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引起了法律界乃至全社會的重視和熱議。該轟動性的遏止家暴案例被新聞媒體稱之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婦女維權活動。北京的《法制日報》和《人民法院報》先後兩次派記者前來採訪,中國法學會和最高人民法院等機構先後派人前來調研,同時《南方日報》、《廣州日報》、《羊城晚報》、《中國法學》、《人民司法》等報刊也進行了報道和登載。

  在維權和法律服務中,郭涇亮經常在威脅與誘惑中行走。2005年,家住珠海市香洲的女子王宵遭遇了第三者插足事件,丈夫與王宵已分居長達近八年,並與第三者同居後生育了子女,王宵多次提出離婚但均遭到拒絕。丈夫千萬家産,害怕離婚時家産被分割。王宵委託郭律師,辦理該起案件,郭涇亮介入之初就多次接到王宵丈夫的電話,惡狠狠地要求他不要辦理,言語之中多帶威脅意味,可郭涇亮一直堅持出庭至最後,全面履行了律師職責,最終王宵狀告丈夫及第三者重婚罪獲得勝訴,作為受害者的王宵獲得了大部分財産。重婚者受到了法律的追究。在辦理完諸多手續後,她拿出了5000元錢感謝郭涇亮,被郭涇亮謝絕了。最後,王宵向他贈送了一面錦旗。

  多年來,郭涇亮的事跡感動著許多人。一位得到他法律援助的女市民説:“我見過很多值夜班的人,他們要麼是工作需要,要麼是為了其他物質利益,自己主動義務值夜班的我還是第一次見到。是什麼理念讓郭律師堅持義務服務了這麼長時間?”

  郭涇亮早年曾在政府部門工作過,後又做過高校和黨校的法學教師,之後成為一名專職律師,迄今已執業十七年時間。早年的基層工作經驗使他的法律理念異於一般人。現時不少律師熱衷於接手高難度案子,以此顯示自己的法律才能。對於基層大量瑣碎的簡單民事糾紛案件並不大看重;郭律師則相反,他在長期的基層維權活動中發現,許多案件中當事人對法律不了解,由此引發了許多問題。郭涇亮常説:“律師應該是法律的傳播者、普及者。”這是郭涇亮一直踐行的法律理念。這一點,他在接受的大量勞動爭議案件中表現得非常明顯。2008年4月,珠海市鬥門區的梁女士在懷孕期間勞動合同到期被企業終止勞動關係。梁女士通過維權熱線在諮詢了郭涇亮後才知道,婦女在懷孕哺乳階段勞動合同應當順延,不得終止勞動關係,於是恍然大悟,奮起維權!

  九年來,郭涇亮律師始終堅守在市婦聯和市服務婦女兒童志願者協會法律援助站的平凡的法律服務工作中,他同市婦聯及協會的同志們一道,繼續做著一件件瑣細而煩雜的工作,為弱勢群體及時送去真誠的幫助和關愛,他以扎紮實實的工作踐行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把自己一顆火熱的心奉獻給了法律援助這項人民群眾所由衷敬重的“民心”工程,為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而添磚加瓦、默默奉獻,且樂在其中、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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