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我們一行22人,預定了南航航空CZ6351航班,7月2日,從貴陽到上海浦東,當天航班延誤超過5小時,我們要求南航按相關規定4-8小時的延誤賠償100元/人,南航不予接受,先是藉口説天氣原因,沒有賠償;後來在承認他們航班調配的問題的基礎上,説他們運力不足,希望我們客戶理解,但是就是不作任何賠償。那天航班延誤導致我們的實際損失遠遠超過100元/人,我們也不要求按實際損失賠償,只是希望得到按規定所應該得到的賠償。最近航班延誤事情頻發,機場暴力事件也多有發生,當天,我們對於航空公司的處理是相當氣憤的,也考慮過拒絕搭乘飛機,或者發生一些過激行為,但是我們是有良好素質的公民,希望能夠通過合法的渠道來解決問題,但是,目前的情況是,我們越軟弱,越吃虧。那些會搞會鬧的,要求都會滿足。所以,我們希望得到應有的賠償。民航口口聲聲抓航班延誤,如果航空公司自己本身都不能正視自己的錯誤,對於自己的問題,不承擔責任,那麼一切的診治都是無藥可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