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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報記者日前從權威人士處獲悉,首批民營銀行試點名單已經上報,目前尚待批復。該人士表示,首批民營銀行試點數量較為有限,不會一次推出太多家。分析人士表示,作為下一步金融改革的重頭戲,民營銀行試點有望較快推進,預期首批牌照最快於今年底明年初“出爐”。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以來,超過35家名稱中帶有“銀行”字眼的企業名稱獲得國家工商總局核準。市場普遍預期,首批民營銀行可能産生於北京、上海、深圳、浙江等呼聲較高的熱點區域。
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有關各方之前已就民營銀行試點細則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並形成方案。基本要點為:給予民營銀行有限業務牌照;根據實際情況對其業務範圍、開展業務區域、合格存款人等予以一定限制;發起民營銀行註冊資本金在5億至10億元;民營銀行股東應為民營資本而不是國資。
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此前表示,銀監會將引導民間資本探索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按照三中全會“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精神,堅持“純民資發起、自願承擔風險、承諾股東接受監管、實行有限牌照、訂立生前遺囑”等原則推進試點,探索合理、高效、可持續的治理與經營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