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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政府網消息,為積極穩妥化解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産能嚴重過剩矛盾,指導其他産能過剩行業的化解工作,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根據行業特點,分別提出了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船舶等行業分業施策意見,並確定了當前化解産能嚴重過剩矛盾的8項主要任務:一是嚴禁建設新增産能項目,分類妥善處理在建違規項目。二是全面清理整頓已建成的違規産能,加強規範和準入管理。三是堅決淘汰落後産能,引導産能有序退出。四是推進企業兼併重組,優化産業空間佈局。五是努力開拓國內有效需求,著力改善需求結構。六是鞏固擴大國際市場,拓展對外投資合作。七是突破核心關鍵技術,加強企業管理創新,增強企業創新驅動發展動力。八是創新政府管理,營造公平環境,完善市場機制,建立長效機制。
《指導意見》要求2015年底前淘汰16萬安培以下預焙槽,對噸鋁液電解交流電耗大於13700千瓦時,以及2015年底後達不到規範條件的産能,用電價格在標準價格基礎上上浮10%。嚴禁各地自行出臺優惠電價措施,採取綜合措施推動缺乏電價優勢的産能逐步退出,有序向具有能源競爭優勢特別是水電豐富地區轉移。支持電解鋁企業與電力企業簽訂直購電長期合同,推廣交通車輛輕量化用鋁材産品的開發和應用。鼓勵國內企業在境外能源豐富地區建設電解鋁生産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