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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大報告將城鎮化列為未來20年中國“新四化”的一項重要內容,提出要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將城鎮化列為2013年經濟工作的六大主要任務之一,強調指出: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是我國經濟增長的巨大引擎。
過去十年,我國城鎮化發展迅速,城鎮化率以平均每年1.35個百分點的速度發展,城鎮人口平均每年增長2096萬人。城鎮化有力地吸引了生産要素向城鎮聚集,促進了産業結構的調整和資源的優化配置,成為解決就業、實現市場擴展、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舉措。城鎮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村人地緊張的突出矛盾,城鎮化有利於普及基本公共服務,從而促進教育水平和健康水平的提高,逐步縮小城鄉區域差別。
目前,中國已進入城鎮化快速發展的階段。然而,我們的國情卻是耕地、淡水、能源和重要礦産資源相對不足,生態環境比較脆弱,勞動力素質偏低,處於經濟與社會轉型期,各種矛盾相互交織。因此,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轉變城鎮發展方式,走資源節約、環境友好、集約緊湊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是在諸多約束條件下的必然選擇。現在,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走新型城鎮化道路。城鎮化應該摒棄過去那種單純依靠房地産開發、大挖大建、不顧城市資源和環境承受力的粗放式建設,而代之以科技含量高、資源消耗低、環境污染少、就業機會多的新型城鎮化。要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城市群要科學佈局,防止大城市病。城鎮化與區域經濟發展和産業佈局緊密銜接,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相適應。要按照先工業化、信息化和農業現代化,然後自然而然地帶動農村城鎮化,有序實現農民市民化,防止城鎮産業空心化。
要堅持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大呼隆”。我國區域差異大,不同地區城鎮化條件、發展水平和發展階段不同。要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區位特點、資源稟賦和環境基礎,合理確定各地城鎮化發展的目標,加強城鎮體系的規劃工作,抓緊制定城鎮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因地制宜地制定城鎮化戰略規劃及相關政策措施,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特別是要提高中小城市集聚産業和人口的能力。城鎮化不是放棄新農村建設,也不是城鄉差距拉大的過程,城鎮發展應該與農村發展相協調,充分發揮城市對農村的帶動作用。
要把城鎮化與就業和社會保障緊密結合起來。新型城鎮化絕不僅僅是鄉村人口進入城鎮,而是鄉村人口城鎮化和城鎮現代化的統一,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統一。我們追求的不是鋼筋水泥的城鎮化,不是城市空間擴張及推高GDP的城鎮化,而是大力促使 “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把城鎮化與農民進城實現市民化緊密地結合起來。還要創新社會管理,增加基本公共服務支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使進城農民在就業、醫療、住房、教育、培訓等方面擁有和城市群體同等的社會福利待遇。這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關乎社會公平正義。
要防止盲目廉價圈地、追求政績、大興土木的熱潮。近年來,某些地方所謂的“城鎮化”,多是簡單粗暴的移民和拆遷,將年輕一代的農民工趕向城市,將農民的土地騰挪出來搞房地産開發,這種城鎮化實際上是掠奪農民的 “圈地運動”,而不是在推動農民的“市民化”,由拆遷引發的社會矛盾不容小覷。未來的新型城鎮化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充分保障農民的合法權益。要讓農民享受紅利,必須要依靠市場的力量,依靠民眾的願望,依靠改革的措施,這其中的關鍵在於讓農村土地流轉起來,讓農村生産要素真正實現按照市場規則平等交換。
要堅持改革,促進和保障城鎮化健康發展。雖然中國城鎮化發展還有很大的潛力可挖,但要保障城鎮化健康發展,充分發揮其經濟拉動作用,將牽涉到很多領域的體制轉型,需要多方面改革措施的配套與完善,比如城鎮規劃體制、土地流轉制度、財稅金融體制、戶籍制度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體制和制度的改革與完善。沒有各項配套改革措施的保障,城鎮化健康發展將是一句空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