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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醫改新政還需多項配套改革]
民聲
國務院2月10日下發醫改文件,規定要求各地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標準,原則上10元左右。要求大力推廣包括民族醫藥在內的中醫藥服務,綜合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
儘管新醫改指導意見長達32條,但是大多數媒體都選擇了“基層診療費原則上10元左右”作為新聞點,來解讀新政將給老百姓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起碼意味著,今後看病起步價將在10元左右,這當然是好事情。
按我們通常的理解,一般診療費就是醫院的掛號費、醫生的診斷費、護士的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比如簡單的處理傷口。如果10元定價成為常態,的確比現在的標準要便宜很多,老百姓能夠得到實惠。
醫改新政還有很多亮點,比如在藥物採購上,對質量、價格上都有了明確規定。比如在增補藥品目錄時,要充分考慮基層常見病、慢性病用藥與當地公立醫院用藥的銜接問題。再比如對對口支援基層的醫務人員,要在職稱晉陞、社會榮譽等方面予以傾斜等。這些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措施,充滿制度的融融暖意。
但新政在源頭上仍有很多疑問沒有厘清,比如新政説診療費“原則上”10元,在執行過程中彈性有多大?不同級別的醫院、不同資歷的醫生差別有多大,很容易被誤讀。如此均同是否造成醫療懈怠、診療簡化、以非充專、庸診草醫現象?
“原則上”的結果往往變得“無原則”。比如,老百姓會擔憂,診療費降下來了,如何規避個別醫院和醫生用另一種方式“補償”自己,能否真正解決看病貴的現實問題?
這些擔憂並非沒有道理。例如,完全排除技術差別,我生病了花100元看專家號,吃10塊錢的藥就把病治好了,如果我挂了10塊錢的普通號,在醫藥仍未完全分家的情況下,醫生極有可能開100元錢的藥,説不定病治不好,還會造成大量的藥品浪費,小病大治,大病亂治,老百姓焉能得實惠?
一個心臟支架成本千元,放進心臟可能就是四五萬甚至七八萬,而醫保能報的不到三分之一,百姓還是治不起!對老百姓而言,降區區診療費,恐怕遠不如降低治療費,提高醫保報銷比例更真格,更實惠。
如果不能打破醫療行業層層收費、層層加碼、層層回扣、層層腐敗的利益鏈條,比如把所有公立醫療機構的基本藥物用藥按真實成本向全國醫藥企業投標生産,並按合理利益比例以成本價配送,醫改新政很難真正讓老百姓感受到“看病難、看病貴”問題的解決,感受到醫療改革的制度善意。
在筆者看來,要打破醫療體系多年的沉疴,還需要更具體的配套方案,尤其需要包括政改在內的多項配套改革。如果社會沒有解決好公平正義問題,解決好階層之間收入分配問題,解決好反腐敗問題,醫改新政便無從談起。老百姓很多時候之所以對此類好消息好政策表現得有些麻木,就是因為很多積弊從源頭上只“改”而未“革”,致使好政策就無法落實到位,“療效”自然不佳,難以治本。
任何一項好的民生政策,如果沒有好的制度保障、法律保障,缺乏有效的監督體系,執行起來都很容易被人斷章取義,巧立名目。最終面目全非,甚至禍國殃民,喪失黨政公信。隨著政改的不斷深入,但願讓人充滿期待的醫改新政不會讓老百姓失望。重慶晨報評論員 王方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