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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依舊,法律之劍為何無法阻止惡意欠薪?
臨近年末,農民工討薪問題又成為社會關注熱點。自2011年5月1日起,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已經進入我國刑法修正案,然而惡意欠薪入刑一年多來,仍有許多農民工在為討薪奔波,高懸的法律之劍為何無法阻止“老賴”們的鋌而走險?
入刑難阻惡意欠薪
從2011年5月1日開始,我國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將惡意欠薪入刑。根據法規規定:“以轉移財産、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自惡意欠薪入刑以來,相關統計顯示,全國僅有80餘人因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被法律制裁。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即使是法律作出了嚴厲規定,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現象仍大量存在。
西安市長安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提供的數據顯示,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情況不容樂觀,2011年他們共清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13起,涉及金額447萬元。而2012年截至12月共清欠19起,涉及金額676萬元,無論是數量還是金額都呈現增長態勢。
陜西省社會科學院的石英副院長認為,當前拖欠農民工工資主要存在於建築、工程行業,常見的是政府工程款不能及時到位導致的欠薪和企業經營不善導致的欠薪,另外層層轉包也是建築行業欠薪的一個重要原因。
法律操作存在一定困難
在採訪中,一些法律界人士和專家表示,欠薪入刑對惡意拖欠工資的行為雖然起到一定的震懾作用,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在操作過程中存在一定難點。西安市長安區人民法院法官郝海榮表示,在量刑方面沒有一個參考標準,到底多少錢才算是數額巨大需要有一個明確範圍。
郝海榮認為,目前惡意欠薪全國範圍內立案較少還可能跟程序有關。此類案件要想走司法程序,被拖欠工資的勞動者首先要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投訴不能解決的才能報警,公安機關介入並調查取證,之後報送檢察院,再由檢察院向法院提出訴訟。郝海榮説,一般這種案件從投訴到審判結案需兩個月,很多農民工覺得走司法程序太慢,便沒有選擇走法律途徑。
而記者在調查中也發現,很多農民工根本就沒有聽説過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當工資被拖欠時,大部分人不知該去找那個部門申訴。還有相當一部分農民工維權意識較差,壓根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給後期維權帶來了一定難度。
西北大學社會法研究所所長謝徳成教授認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本身構成犯罪的要件不夠清晰,由於很多案件缺乏基本的犯罪構成要件,公安機關也只能謹慎立案,而農民工自身舉證能力差也是用法律途徑解決惡意欠薪問題的一大制約因素。
維權之路任重道遠
有關專家認為,解決惡意欠薪問題,基本的法律保障不能少,但如何才能讓法律發揮它真正的威懾力,還需要不斷地完善法律本身。
謝徳成教授認為,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制定的初衷是要保護勞動者的財産權,如何保證農民工拿到工資才是關鍵,這就需要出臺新的司法解釋。新的司法解釋要明確三個問題:一是要出臺“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的判斷標準,從根本上是要解決誰有調查權的問題。二是“數額較大”應該細化標準。三是應該弄清楚“政府有關部門”到底指的是哪個具體部門。
除了法律武器外,有關專家認為還應從源頭對惡意欠薪問題進行治理。石英認為,目前欠薪問題一般存在於中小企業。政府應該減少審批,給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寬鬆的環境。另外一些政府工程不能盲目上馬,需要在資金保障充足的情況下才可以開動。對那些因經營不善造成工資拖欠的企業來説,政府應幫助企業改善經營狀況,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欠薪問題。(石志勇、李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