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視頻|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中國經濟網編者按
“合作建房”並不是一個陌生的話題,9年前,中國合作建房第一人于淩罡首次提出個人合作建房理念,這9年來,全國多地涌現不少“合作建房”案例,有的成功,有的失敗。而近日,江蘇邳州200多人湊份子建房的消息再次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房價高企,望“房”興嘆者在通過這種方式實現自己的安居夢。
江蘇邳州現湊份子建房
1月3日下午,邳州市一家賓館裏,一場新聞發佈會正在舉行。與會者大多是互相認識的“網友”。近三個小時發佈會上爆出了“猛料”:全國縣級市首家個人合作建房項目正式啟動。通過網絡報名,網友們“湊份子”作為股東,以非盈利目的參與房地産項目開發,最後收穫的商品房價格比同地段樓盤便宜40%左右。
發起人曾在房管部門工作多年
郭鵬程是邳州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發起人,他曾在房管、房地産部門工作多年,對於快速上漲的房價,他有著切身體會。“我有一個朋友,因車禍致殘,一直想購買一套住房,可是房價越漲越快,直到如今他依然無力購買。”他很早就聽説了個人合作建房,在看到溫州等地有成功項目之後,他在去年年初萌生了合作建房的想法,為此,他還專門成立一家公司,涉足合作建房領域。
房價將低四成 已有200多人報名
“我們的房子最顯著的特點就是高品質、低價格。”郭鵬程介紹,根據他們測算,新樓盤的均價在2800元每平米,而周邊樓盤的價格在4100元—4300元每平米,房價低了四成左右。
“我的目標就是讓像我朋友這樣的中低收入者,也能買得起、住得上商品房,”郭鵬程表示,他首先在當地的論壇裏發佈了合作建房的意向,很快就收到了眾多網友的回復。短短一個多月時間,已經有210名網友報名參加該項目。
詳細>>>
能否複製“溫州模式”?
郭鵬程稱,按照計劃,他們將複製“溫州模式”的開發模式,計劃用2—3年時間,建成一個規格不亞於周邊房地産企業開發的新社區。
2006年底,溫州市市場營銷協會法人代表、秘書長趙智強聯合協會成員、社會白領等200多人率先在全國“破冰”,建造個人合作房“理想家苑”。該項目建設規模為7幢小高層、多層建築,合256套,房價比周邊商品房低40%。目前,溫州項目“理想家苑”房子已經分配完畢,只等參與者入住。
趙智強介紹,“理想家苑”項目從發起到建成,也經過了諸多磨難,在立項審批環節屢受延宕,但是最終被認定合法合規。正因為如此,他陸續把“溫州模式”複製到北京和杭州,最近一站放在了長沙市。
詳細>>>
“溫州模式”只是看上去很美?
溫州模式“理想佳苑”項目經歷了重重波折。期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到當地進行了3次調研,最終確認為普通的房地産開發項目,“理想佳苑”終於在2009年拿到了建設許可證。
2012年8月,“理想佳苑”竣工,溫州市官方要求項目必須按普通商品房在網上公開交易。這也意味著,“理想佳苑”的256位參與者只能作為普通購房者參加電腦搖號,並不一定都能搶到房子,“自己出錢買地建房、確保獲得房源”的初衷落了空。
據溫州大學房地産研究所所長石海均等眾多業內專家的分析,姑且不論政策和法律層面,關於“個人合作建房與非法集資有何區別”的拷問,單單關於資金安全、建築質量、網上銷售、分配等一系列環節的異動,都可能對“個人合作建房”這一美好願景造成致命影響。
詳細>>>
“合作建房潮”早年曾現資金和拿地是兩大難題
2005年,邵角這個名字曾經攪動南京樓市。他是當年南京個人合作建房的發起人。
用邵角的原話説,南京合作建房現在“暫時停滯”。在他看來,南京合作建房一直沒有進展一是主體不明,二是拿地困難。
“現在最大的問題就是法律主體不明確。原來準備成立公司,可是公司不可以收集建房者的前期資金,這幾年政策開放,或許可以私募基金方式募集基金。但是拿地同樣是個難題。”邵角説,南京現在基本是通過掛牌拍賣的方式拿地,這就意味著要承擔土地溢價的風險。
比如自建房組織準備拿出8000萬至1億元拿地,但在拍賣時土地會溢價,“如果土地溢價到1.1億元,那麼就要和其他成員商量,可是在招投拍時,往往要在幾分鐘內作出決策,時間太短,根本來不及。而對開發商來説,這是一個公司行為,只要在心理價位內,都可以承受,而且可以很快做決定,就這一點,我們是競爭不過開發商的,可以説,合作建房和開發商是在不公平的環境下競爭。”
詳細>>>
專家:政府應予以支持
南京工業大學房地産管理系主任吳翔華介紹道,早在1998年-2003年期間,我國北京、上海、煙臺和南京等許多城市都有這樣的組織。當時南京的組織叫做南京市職工住房合作社,像寧工新寓等許多那個年代的房産項目都是該組織運作建成的。
目前的問題是如何通過完善相應法規,來幫助組織運作,讓這群人自行解決問題?能否捨棄土地財政上的一點利益,對這些人進行幫助扶持?“同樣的形式,為何十年前就辦得成,而十年後卻辦不成?”吳翔華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政府的態度很關鍵。完善法規、建立完整的保障房體系,這都是政府亟待解決的問題。
他山之石
在德國和日本這類房屋的建成比例佔新建商品房比例最高能達到40%。它是解決社會夾心層住房難的一種十分便利的途徑。目前我國大力建設的保障房針對的也是社會最底層的人群。“低保戶”之上,仍有相當一部分群體既買不起商品房,如果這類群體能通過自己集資的途徑解決住房問題,豈不是兩全其美。
(中國經濟網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