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8月10日我去成都中醫學院付院看病,在韋醫生那裏看便秘和消化的病情。看完後韋醫生推薦我去973課題組並記下我的出生年月日和電話號碼説:到時候有專人通知我體檢。8月23日劉醫生通知我體檢,並叫我簽了交錢的協議書告訴我説有針灸和藥物兩種治療。我説:針灸還可以接受,我不喜歡藥物。劉醫生説:要檢查完了才能確定。25日檢查完畢,通知我27日到針灸科接受治療。27日到針灸科任醫生只是告訴我藥物治療,馬上就讓我在協議書上簽字,協議書內容我都不讓我看完,也不告訴我藥物治療有沒有危險和毒,副作用就催促我簽字。我要求看我的檢查結果,這樣我才能知道吃藥前後的情況,任醫生説還沒有到。我拒絕簽字,她説你治療不治療了,我説:不治療。因為,我懷疑他們讓我(62歲)做藥物實驗對我有隱瞞。所以我決定不參加治療了。可是鍾醫生只是退錢,不給我也不讓我看我的所有信息資料(包括所有檢查結果,至今沒有見到我的檢查結果)。所以,我要求:退還我的所有信息資料,包括所有檢查,檢驗報告。
理由:1,維護我的知情權,隱私權。2,防止他們利用我的信息資料製作假案例。
必要的時候我會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我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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