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無單位
投訴內容: 2011年11月26日到2012年2月25日期間,租賃劉丹丹房子,合同到期,退房後,劉丹丹一直不給退押金,説自己不在北京,但是同住的鄰居説她在北京。劉丹丹,電話:18911733255.有合同一份。 另,因無傳遞圖片,故傳遞了張中國地圖,以便能夠投訴有門,希望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