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去向
投訴單位:河北金牛制藥有限公司經銷商
投訴內容: 2011年11月于武漢去河北石家莊電話諮詢並購買了河北金牛牌“特靈眼藥”3瓶(賣藥方稱3瓶為一個療程賣出),售價為198元/瓶,0.75克/瓶。賣方不出俱發票,使用後出現眼睛疼痛、不停流淚等副作用。買方要求退貨,但賣方予以拒絕。買方要求賣方退還全款55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