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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房産增值,首批房奴幸福地擺脫房貸枷鎖”的表述,不見得人人都笑得起來。
一是收入提高的確是事實,但是收入的提高不能僅從數字層面來衡量,要用縱向和橫向進行對比。比如説10年前我們購買一套房子需要15萬,而現在需要30萬,那麼我們就要看看我們的工資水平是否跟上了房價上漲的速度,如果10年前一套房子需要積攢15年的工資才能夠購買,如今收入增加了仍然需要15年,那麼這就意味著我們的收入水平並沒有多少變化。收入增加需要用生活檔次來衡量,比如10年前1年的工資可以買一輛車,而如今1年的收入可以購買兩輛車,這樣的收入增加才具有實實在在的意義。
二是房子增值了,翻了好幾倍,首批房貸族就賺大發了嗎?10年前,首批房貸族辛辛苦苦、東挪西借終於分期購買了一套房子,“勒緊褲腰帶”終於還清了貸款,他們是輕鬆了,也高興了,但他們並沒有賺什麼。是的,從賬面上來看,他們的首付加上分期支付的錢款,比現在的房價低很多,但是10年前他們擁有一套房,房子增值了他們還是擁有一套房,這個房子是必須居住的,是剛性需求,而實際價值並沒有增加多少。這樣看來,房子價格翻了好幾倍,對這批首貸族來説的確沒有什麼可以高興的,看似增值也僅僅是“水中月”而已。
三是用10年時間擺脫“房貸枷鎖”的房奴真的就輕鬆了嗎?一個人的青春年華里能有幾個10年,甚至有的首貸族的房貸還款期限會更長些,15年、20年不等。而等到把這批錢款還清了,人生最美好的時光也已經過去了,青春易逝,賺錢的能力也在慢慢減少。特別是步入“上有老下有小”的人生時節,孩子要上學,要結婚,又要操辦孩子們的房子了。因此,不知道用10年或者更長時間還清房貸的他們,能不能真的會進入無債一身輕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