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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10日電(記者張旭東、韓潔、劉錚) 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目標。這一目標事關百姓收入,關乎生活質量,在會內會外引發廣泛關注和討論。
不少百姓很想了解這一目標如何計算、如何實現等焦點問題,記者就此採訪了會上代表和會外專家予以深度剖析。
“翻一番”按扣除價格因素計算
“按照規劃慣例,這個‘翻一番’目標自然是扣除價格因素,這是貨真價實的倍增計劃。”規劃專家、清華大學教授胡鞍鋼代表説,“這個‘翻一番’,就是以2010年為價格基期,按不變價格來計算。”
其實歷來在經濟統計方面,無論是經濟總量指標,還是人均收入指標,都考慮了物價上漲因素。權威部門專家也證實,按照十八大提出的目標總要求,相關具體部門在操作執行上,要考慮物價因素。
國家統計局數據表明,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為19109元和5919元。但這並不意味著2020年人均收入就是簡單“乘以二”的結果。“考慮到通脹因素,到時人均收入數字會超出38218元和11838元,扣除價格因素計算,實際收入應達到兩倍的標準。”
此外,報告中提出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是指所有人——即全體人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總體概念,並不意味每個人都在目前水平上翻一番,可能低收入者增加的還要多,高收入者增加的要少,這要視具體情況而定。
難點和重點在於縮小收入分配差距
提出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標,這是黨中央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後半程更加注重民生改善最鮮明的體現。
“前十年,百姓生活已經躍上一個大臺階;後十年,隨著這些新舉措的實施,老百姓日子將會更加幸福美好。”來自中國中鐵電氣化局的農民工代表巨曉林發自內心地説。
浙江嘉興市委書記李衛寧代表説,黨中央更加重視改善民生,這是實現人均收入增長的最大優勢,極大增強了廣大群眾的信心,但難點卻存在於縮小貧富差距、城鄉差距、區域差距等方面。
根據歷史數據,從1979年至2011年我國城鄉人均收入年均增長7.4%,2002年至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實際增速分別為9.2%和8.1%。
胡鞍鋼代表測算,只要今後人均收入年均增長7.2%左右就可以實現到2020年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標。“關鍵是要更高質量、更高水平的增長,是貨真價實的增長。”
十八大報告已明確提出,要“千方百計增加居民收入”,“必須堅持走共同富裕道路”,要著力解決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
在過去很長時期裏,城鎮居民收入增速要高於農村收入,儘管2010、2011年農村居民收入增速連續兩年快於城鎮,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縮小,但未來任務還很艱巨。而不同行業之間也存在著收入差別,一些壟斷行業收入過高的現象也較為突出,社會對此呼聲也較大。
胡鞍鋼代表認為,此次報告提出的“收入分配差距縮小”的説法指向明確。“先富比較容易,但共同富裕比較難,要努力使改革開放的成果讓所有人來共享。”
靠發展、靠制度確保“翻一番”目標實現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代表説,實現這個目標,體現了民生優先、惠民富民的政策取向,也順應了廣大人民群眾過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從近幾年發展實際看,實現這一目標是有把握的,但也是需要經過努力才能實現的。
確保人均收入增加,首先要靠經濟發展。
北京大學國民經濟核算研究中心研究員蔡志洲説,沒有經濟增長,改善生活就難以實現。“居民收入要改善,必須要轉變發展方式,改變投資拉動的經濟增長,更加注重投資與消費的協調。”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立群説,十八大報告提出經濟增長和人均收入同步發展。要實現人均收入“翻一番”目標,年均經濟增速需要略高於7%。要通過推動創新和産業升級,不斷提高勞動生産率,這是勞動者收入不斷增長的堅實基礎。
確保人均收入增長,還要依靠制度保障。
北京大學國民經濟核算研究中心研究員蔡志洲認為,應該加強建立工資正常增長的保障制度,特別是企業對農民工的工資機制;要從制度上保證勞動收益,縮小收入分配差異擴大化趨勢,保證和提高勞動在收入分配關係中的蛋糕份額;稅收制度要做調整,既然要提高居民收入,又不能過於影響企業經營,政府要採取措施,適當給企業和個人減稅。
十八大代表、中國農業銀行董事長蔣超良表示,要採取多重措施,繼續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佔比。“通過加大轉移支付、建立更加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限制過高收入等方式,進一步縮小收入差距,真正提高更大多數人民的生活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