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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8月13日電(記者仝宗莉) 審計署今日在其網站發佈了《2011年度審計署績效報告》,報告披露,2011年審計署審計(調查)單位673個,全年查出主要問題金額866.8億元,上述審計發現的問題有93%已經整改。此外,通過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還為國家增收節支94.6億元,挽回(避免)損失60.7億元,促進資金撥付到位3.7億元,核減投資(結算)額2.3億元。據數據分析可得,審計署的投入産出比為1:96,也就是審計署每花費1元,可促進國家財政增收節支96元。
審計署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績效報告”有關情況答記者問時指出,2011年度審計署績效工作的成果,主要反映在兩方面:一是可用貨幣計量的投入産出比率。2011年,審計署共審計673個單位,全年可用貨幣計量的審計工作成果為866.8億元。從審計經費看,2011年審計署財政撥款支出9.02億元,兩者相比較,審計署的投入産出比為1:96,也就是審計署每花費1元,可促進國家財政增收節支96元。從審計人員看,審計署共3057人,每個審計人員産生的審計成果為2835萬元。
二是不可用貨幣計量的績效。2011年,審計署提交各類審計報告和信息簡報2222篇,其中向國務院報送212篇;向有關部門移送重大案件線索177起,涉及人員400多人;提出審計建議1510條,促進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整改措施942項,建立健全規章制度1581項。
審計署“十二五”審計工作主要有三方面的發展規劃:一是逐步建立審計署績效目標。在2011年度績效報告的基礎上,著手制定審計署2012年度績效管理工作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和具體措施,設定定量績效指標,同時從建立健全單個事項的績效目標入手,逐步建立審計署整體績效目標。
二是積極探索完善審計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與有關專業人員合作,進一步加強績效管理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密切關注國內外績效管理工作新思路、新動向,不斷完善審計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切實增強評價指標的科學性和評價結果的可比性、可信度。
三是儘快建立績效管理考評機制。從審計項目績效評價制度入手,借鑒其他部門績效管理的經驗,儘快制定全署統一的績效考評制度,貫徹到預算申請、預算分配、項目實施和工作考核全過程,並把績效考評結果作為編制部門預算的重要依據,促進各單位不斷增強績效意識和提高績效水平。